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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逃犯变身协警 五部门50多人参与仍把关不严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10月18日02:00
  在逃的杀人犯,能不能进行“漂白”成为一个普通公民?在山西省沁水县,一个名叫张晓宇的杀人犯的亲身经历,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而且他还当上了协警。近日,记者来到沁水县公安局,希望了解当时招聘协勤的政审情况,但遭到拒绝。

  “漂白”张晓宇的,是沁水县公安局办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在这张身份证明文件上,他的新名字是谢明峰,出生在沁水县端氏村。而事实上,张晓宇是黑龙江省尚志市人,1995年3月,他因杀人潜逃被尚志市公安局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谢明峰这个名字就是他在潜逃期间为自己取的新名。

  如果不是在山西省晋城市认识了一个名叫刘芬的女孩,他可能一直就是那张在辽宁办的假身份证上的谢明峰。1999年,张晓宇用这张身份证与刘芬登记结婚,并在沁水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当上了协勤民警。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对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为杀人犯张晓宇非法上户一事的调查报告》,谢明峰之所以能在沁水县公安局任协勤,原因是刘芬的父亲刘琦(端氏村供销合作社原主任)找到时任沁水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宋建新“说情”。2001年,谢明峰因喝酒被清退。调查报告称,宋建新“在用人方面把关不严,致使网上杀人逃犯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做协警长达一年半之久。”

  据了解,从“黑”的张晓宇到“白”的谢明峰,沁水县5个部门、50多人共同参与了这出“杀人犯变身记”。据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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