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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少年刑事审判引入专业司法社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19日11:18
  不久前,因聚众斗殴于今年7月获刑的中专生刘某,将司法社工梁慧聪对他说的一句话作为了QQ签名:“人一定要找到能让自己坚实地踩在大地上的方法。”而这一案件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首次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

  10月15日,门头沟区法院和首都师范大学签署了有关引入司法社工的合作协议。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由首都师范大学派出具有专业知识、取得国家资格认证的专业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和心理辅导、再犯可能性专业评估、跟踪评估和帮教矫正,法院将充分参考专业司法社工的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进行量刑裁判。据悉,这在全国法院系统也是首例。

  在刘某一案中,3位司法社工经过综合分析,出具了一份长达4000多字的社会调查报告,从刘某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对其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了个性化教育矫正建议。最终,法官参考这些意见依法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后,司法社工还经常通过见面谈话、小组活动、网络聊天等形式对刘某进行思想沟通和心理支持。刘某说:“司法社工给了我过好每一天的力量。”现在,刘某不仅树立了明确的人生目标,还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由于司法社工系中立第三方,因此调查结果更具客观性。”首师大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席小华说,“专业司法社工工作的专业性、开放性,使其可以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社会调查互为补充。”

  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孙力说,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有利于正确量刑、顺利开展庭审和实施判后帮教,有利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重新犯罪。今后,北京市将对门头沟法院的探索和经验进行总结,适时在全市推广。 (记者 高伟山) (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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