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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消费领域十大“霸王条款” 购物后验小票在列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0月19日11:36
  中广网西安10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消费者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各类不平等的规定,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西安市消协日前向社会发布消费领域十大霸王条款,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下面我们连线陕西台记者凌羽,了解具体情况。

  主持人:首先介绍一下这十大霸王条款包括那些具体内容?

  记者:据了解,这十大霸王条款包括:购物赠品不享受三包,不缴管理费物业停水停电,商品退货需包装盒完好,老人参加旅游团需要多缴团费,寄存的物品丢失后商场拒绝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商家,商家游乐区出事不负责,特殊商品不退不换,快递丢失只赔3倍的运费,购物出门保安验小票等。

  主持人:消费者在面对这些霸王条款的时候又应该如何来应对?

  记者:首先消费者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有初步的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的常识,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好处的,可以有理有据的与经营者进行协商的调解,这样的话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就会相对低一些。如果协商不行的话可以大胆的向消协进行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查调解,因为这些霸王条款是不受到保护的。对于明显的违法的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诉,还可以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再解决不了可以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消费者无论购买任何商品都需要索要购物凭证、购物发票等,如果是接受服务时发生了这些损害行为,还要有证人书面的证明材料和收费的收据。此外我们呼吁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立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去避免商家设立这样的霸王条款,这样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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