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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预测郑州强拆者是“临时工” 官方回应应验

来源:重庆华龙网
2010年10月20日02:15
李付俊的遭遇经商报报道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当事人拿着报道到办事处讨说法  商报记者 丁洁/摄
李付俊的遭遇经商报报道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当事人拿着报道到办事处讨说法  商报记者 丁洁/摄

  网友13:26预测:有关部门肯定会说,是临时工的错,已经清退

  官方17:00时回应:4个临时工“执法不当”,已被辞退

  残疾人李付俊的铁皮房被强制拆除时,他本人被扔到距执法地点约30公里远的樱桃沟附近。(详见昨日本报A07版)

  对此,昨日下午,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承认,这事和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4个临时工“执法不当有一定关系”,目前4人已被辞退。

  商报记者 王世宇 见习记者 仝存瑞

  网友

  矛头直指

  “暴力执法”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报道刊出后,在各大网络论坛中掀起轩然大波,并被各大门户网站挂在首页。截至昨日18时30分左右,跟帖达2473条。商报企业QQ800051886也闪个不停,很多网友把矛头直指“执法暴力”。

  河南100°网友“涂涂”调侃,幸亏是扔到了樱桃沟,要是扔到了登封少林寺,估计都回不来了。“估计那些执法人员想让老李去吃樱桃呢。”“涂涂”说。

  商报网友“沸点”称,执法也应该先守法,他很难想象这群人为何会对一个残疾人这么狠心,“万一出点啥事咋办?”

  “城管暴力执法已经成为‘社会毒瘤’,有关部门早就应该启动问责机制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商报网友“荒原的猪”说。

  官方

  4个“执法不当”的

  临时工已被辞退

  广西网友于昨日13:26预测了有关部门的答复:“肯定是几个临时工干的,并且已清退。”

  当天17时左右,该网友的预测成为现实。

  针对李付俊被抛荒郊一事,昨日中午,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向记者透露,目前,淮河路纪工委已对当晚执法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

  “这4个人是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的临时工。”武队长说。

  昨日17时左右,武队长又给河南商报记者打来电话,向记者宣读了淮河路街道纪工委的处理结果。

  武队长说,李付俊反映的问题与临时人员刘建设、孙明明、崔景文、张爱国4人工作方法不当有一定关系。

  “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瑕疵,对李付俊当面道歉。”武队长说,对以上4人予以辞退,并随时接受调查。

  同时,武队长表示,考虑到报亭业主李付俊为残疾人员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已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李付俊本人表示满意。

  “针对此事,我们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武队长说。

  当事人

  “赔了2500元,还答应再给我找个地方”

  昨日下午,李付俊告诉商报记者,昨日中午,淮河路办事处武装部长于鑫等人赶到了他位于人和路6号院的家中。

  “他们和我商量赔偿的事情,谈到14点多。”李付俊说,赔偿方面,除了办事处赔偿他500元的医药费之外,按照于部长的说法,考虑到他的家庭实际情况确实比较困难,又给了他2000元的困难补助。

  李付俊说,于部长还承诺,这两天将派人把他的东西运回来,如果有东西坏了将照价赔偿,“到11月的时候,会再给我找一个地方让我修车”。

  “于部长说,他会和有关领导协商,帮我办理低保。”李付俊称。

  另外,根据李付俊的说法,于部长还给他写了一个条子:“逢年过节,作为困难户帮困,我愿对李付俊一对一帮扶。”

  专家

  政府机制不健全

  致暴力执法频现

  对于该事件,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朝聚认为,执法人员在“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时间尚未到期时强行拆除商亭,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将当事人拳打脚踢后又扔到几十公里以外,这是严重的“野蛮执法”。

  “从深层次来讲,是政府机制不健全导致的。” 杨朝聚说,这是因为有法不依、诚信建设滞后、公务人员素质低下以及服务理念不到位等多种原因。这些因素,导致了暴力执法屡屡出现。

  “行政执法过程中,只有严格依法办事,尊重人的权利,以人为本,才能维护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威望。”杨朝聚称,遇到暴力执法,当事人有权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寻求司法帮助。

  问责机制

  缺乏执行力

  杨朝聚认为,由于当前的问责机制并不完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不够,导致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意识的欠缺,“如果问责到位,他们就不敢为所欲为了”。

  对此,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张淑华认为,由于问责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了此类暴力执法事件屡屡发生。

  “问责机制本身是好的,应该增强问责机制的执行力。”张淑华认为,“在当前,问责机制更多的是在压力机制下进行的,比如舆论的深度影响、民众的强烈质疑等,才促使问责产生。”

  张淑华称,这同时也说明问责机制本身是一种非常态机制,即在事后采取追究、追惩性措施,而不是常态下的防微杜渐。这对于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是消极的措施。

  “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怎样去问责,而是如何在问责产生之前,就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这就应该常备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素质,真正处理好工作。”张淑华说。

  相关链接

  “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

  深圳

  2010年2月26日,深圳58岁的张先生向执法队员反映小摊贩占道经营的情况,结果遭殴打。清水河街道执法队处理此事的刘姓执法队员说,与张先生发生冲突的队员并不是正式队员,而是协管队员(注:临时工)。

  武汉

  2009年8月21日,网上流传“硚口城管打死大学生”一事。武汉硚口区长回应称,被打者是小贩,只是受伤,并称打人者是临时聘请的协管员,已经被全部辞退。

  南京

  2010年7月5日,南京市占道经营的瓜贩被城管队员暂扣了秤,买瓜及围观的市民帮瓜贩说情,市民刘师傅被燕子矶街道城管的汽车连顶两下,还被喷了一脸辣椒水。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瑞军表示,经过调查,辣椒水不是城管执法大队配发的,是该城管协管员的个人行为。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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