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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医保政策 老人儿童无业者门诊报销统一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10月20日09:50

  老人儿童无业者 门诊报销统一

  涉及参保标准、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等 近期出台具体整合方案

  晨报讯 (记者 姜葳) 继“一老”医保放开门诊报销之后,“一小”和无业人员的门诊费用也将可以报销。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由上述三部分人群组成的“城镇居民”(非“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将统一。三类人群将享受同样的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具体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据悉,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包括了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即“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三类人群。这三类人群医保的参保标准、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方面各自为政。

  比如,市财政对“一老”每年度补助1500元,门诊可报销500元,住院也可报销;对“一小”每年度补助50元,只有住院及几种大病可报销,与无业居民一样尚未实行门诊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介绍说,包括一老、一小、无业人员在内的三类人员在医保缴费标准、缴费时间、报销待遇上将实现统一,即“建立统一的居民门诊报销制度”。

  张大发称,目前正在进行具体测算,将于近期公布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具体整合方案。

  而此前曾提出的提高“一老”门诊报销待遇是否仍将如期实现?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方案实施后,还将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后这三类人群的报销待遇都有望提高,惠及参加居民医保的全部人员。

  三类人群医保现状

  “一老”

  门诊可报销500元;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调整至15万元;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

  “一小”

  门诊暂不可报销;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参保时间原定在每年6月,今年已延期到9月,与“一老”和城镇无业居民缴费时间统一。

  无业居民

  门诊暂不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60%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参保时间为每年9月。

  城镇居民医保“四个统一”

  统一政府补助标准、

  统一建立居民门诊报销制度、

  统一参保缴费时间、

  统一基金的调剂使用。

  新闻延伸

  医保基金“后备力量”充足

  连续出台多项惠民的医保政策,大幅提高报销待遇,本市的医保基金能否“吃得消”?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医保基金备用金已达到8个多月,属于国家规定的合适的比例。

  面对网友的担忧,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解释说,医疗保险由于在职职工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而且支出具有不可预测性,所以基金要留有一定的备用金。

  市人力社保局强调,由于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医保基金也是稳步增长。再加上“实打实”的惠民政策让大家的参保积极性高,全市参保率“特别高”,基金盘子也就随之增大。

  据悉,按照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的备用金最少应可以支付三个月的报销费用,合适的比例是6到9个月,“北京现在做到了八个多月。”

  姜葳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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