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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捆绑收养老保险 儿孙不参保老人难养老

来源:华商网
2010年10月22日08:56

  儿媳妇放言,谁要领婆婆的养老金,谁给交养老保险;独居老人,儿子、孙子拒交养老保险,村主任掏钱垫付……按照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不交养老保险或新农合费用,老人就无权享受相关政策。

  儿孙不缴费老人被逼借钱为其买单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国家明确规定:谁交谁受益,不交不受益,互不牵连,互不影响。韩城市薛峰乡在收取新型养老保险和新农合费用中采用‘捆绑组合收取法’。一家老小不管分家没分家的,捆在一起收取,有一个没有交款,老人领取不了他那份钱(养老或医保都不行)。”

  10月13日,记者来到韩城市薛峰乡共裕村、薛峰村、王村等地调查。

  正在拉肥料的72岁老人范武科说:“看病能报销,每月还给55元养老金,日子好得很。”多位村民说,村干部收费尽职尽责,谁家有一个人不交新合疗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老人就不能享受新合疗的报销政策,或者就拿不到55元的养老金。“农村人孩子大了,有些分家之后没分户。有些婆媳关系处理不好,或者儿子、媳妇外出打工。没办法,一些老人借钱帮子孙们交啦。”薛峰乡共裕村一位姓程的56岁大妈说一些老人借钱替儿孙缴费,也增加了老人的负担。

  在采访中,多名乡村干部称,合疗政策在实施之初,许多群众不理解政策,收费难度大,用村干部的话说:“能磨破嘴,跑断腿。”但合疗政策在实施几年后,广大群众看到了新政策所带来的好处,资源参合率明显上升。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一些年轻农民认识不够,许多年轻人认为自己还年轻,不用急着缴纳养老保险。

  不“捆绑”收费农村年轻人不愿缴养老保险

  韩城市薛峰乡共裕村村主任王西韩坦言,他今年替10户垫付两种费用达3000多元。村里有一位老人两个儿子一个过世,另一个儿子和几个孙子经济困难,没有人给老人缴纳这些费用,最后王西韩自己掏腰包,给老人垫了钱。

  10月16日记者在渭南街头随机采访了8名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

  一位姓姜的22岁青年表示,缴纳医疗保险,每年只有30元,肯定会交。至于养老保险,他感觉老年离自己很遥远,“交不交都行。”受访的其他7名青年中两人也认为养老保险可以暂时不交。

  对于“捆绑”收费的问题,薛峰乡副乡长高鹏军很委屈地说,自己主管这两项工作,去年新合疗参合率达到97.4%,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今年试点第二年,不存在“捆绑式”收费的问题。截至10月,全乡参保人数达到2655人,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665人。

  记者采访中,十多位村民一致认为,村干部在收取新合疗及新型养老保险费用时是一次性收取。

  高鹏军称,我们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新农合是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加;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在陕西省有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解释中指出,“年满60周岁农村老人每月领取55元养老金,其子女必须参保”的原因是,“如果完全无条件地给予老年农村居民保障的话,很可能出现只有老年人或临近老年的那些人参保,而青壮年农民不参保的现象。”

  法律人士加大宣传提高农民的认知度

  法律界人士马宗林表示,乡村干部的意愿是好的,但好事也要依法去办。如果采取“捆绑式”收费、“捆绑式”享受,显然违背了《民法》的立法精神。虽然目前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应该是谁缴费谁享受。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收费及享受方式,显然侵害了一些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认知度,让群众自愿参加新农合和新型养老保险。另外,应尽快立法,规范这两项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因为顾及个别人的利益,而违背我国的立法精神。(本报记者 芮潇潇)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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