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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小小村委会告倒市政府 争回151.06公顷林地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10月22日09:22
拿到终审判决书,村民看到了希望
拿到终审判决书,村民看到了希望

  林地纠纷:榆树市于家镇向阳村,与向阳林场因林地权属发生纠纷

  一审败诉:村委会将林场和榆树市政府告上法庭,判决林地归林场所有

  二审胜诉:长春市中院终审判决,榆树市政府重新对林权归属做出处理

  记者 马晓鹏 实习生 鲍燕/报道 钱文波/摄

  在榆树市的行政地图上,拥有1863人的于家镇向阳村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但一年前,这个小村子却因为一场林地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他们将榆树市政府告上法庭。

  151.06公顷的林地,到底归拥有林权证的国营榆树市向阳林场所有,还是林地所在村的集体财产?双方各执一词,林权之争不断升级。由于不满榆树市人民政府为向阳林场下发的林权证,村委会将市政府与林场同时列为被告告上法庭,官司一路从榆树市人民法院打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3月2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榆树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榆树市人民政府的《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局决定书》;由榆树市人民政府重新做出处理决定。村委会胜诉了,可向阳村的村民们却高兴不起来,大家不知道榆树市人民法院何时才能执行……

  纠纷>>

  村里的151公顷林地

  咋成了林场的

  66岁的尤凤廷是向阳村原村书记,他回忆,事情的始末还要从46年前说起。

  1964年,榆树市林业局要在向阳村建向阳林场,经村委会同意后,向阳村拨出18.24公顷土地给林场,供其盖房和植树。尤凤廷说,林场建成后,林场工作人员便开始进行植树工作,但林场的人不光在自己的范围内栽树,还把树栽到了没有树的荒山,也插种到村民种下的树中间。村上知道后,阻挠了几次,但根本看不住,后来村里也没太在意。

  村上的林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在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们心中,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事。直到2004年,国家允许卖山后,向阳村的人开始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当时,村民常跃坤看中了一座山上的7公顷落叶松,他无意间在向阳林场提起这事,林场的人提醒他,这些落叶松归林场所有,并且林场拥有林权证,村里是没权卖的。

  常跃坤蒙了,村委会也蒙了,尤凤廷清晰记得,这片林地是村民王亚彬所种,至于林场所说的林权证,后得知为榆树市人民政府1990年颁发给向阳林场的,但并没有人到村里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尤凤廷手握村委会大章,他保证,村里从未盖过戳。

  林权证确认,向阳林场现有用地面积213公顷,其中在向阳村区域内有120公顷,但向阳村委会认为,向阳林场砖厂、向阳镇政府砖厂用地都未算在内,向阳林场强占向阳村集体林地151.06公顷。

  冲突>>

  林场伐树村民阻拦

  镇里出面得以解决

  据尤凤廷介绍,2007年12月30日,向阳林场采伐了林场后院曹英屯道北一带的树木。村民们得知自己栽种的树木被伐,纷纷赶到了现场阻止,并将已经采伐的100多棵树拽回了自己家里。

  那么这些树到底属于谁?林场方面表示,林场的老人讲这些树其实是林场栽的,并且拿出了林权证作为证据,但曹英屯村民对此并不买账。后来双方经向阳镇(现于家镇)政府调解,签订了“林权争议处理协议”。

  协议中规定:向阳林场一次性补偿给曹英屯2万元木材补偿费,从此曹英屯不再与林场发生争执。林场后院至曹英屯道两侧的树权及林地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全部归林场所有,与曹英屯无关。同时协议还规定,协议签署完毕后,曹英屯的村民们需将私自拽回家的树木送还给林场。

  虽然协议中所涉及地块树木林权已经解决,但是向阳村居民依然无法阻止林场砍伐村里其它地块的树木。为了寻求解决办法,向阳村委会希望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

  信访>>

  市政府给出意见书

  称林地归林场所有

  2008年初,向阳村村委会到榆树市林业局信访。2008年2月22日,榆树市林业局在对向阳村委会的回复意见上称,该局认真地查阅上述八地块的各种存档资料,上述八地块林地林权确属向阳林场所有。

  对于林业局如此的答复,向阳村委会难以接受,那些原本属于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地块,为什么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林场的财产?村委会不服,上访到榆树市政府。

  2008年3月25日,榆树市政府给出的信访意见上称:“向阳林场的八块林地,有榆树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权证》、《边界认定书》和小班档案……手续健全,符合当时规定。因此,上述八地块林地林权确属向阳林场所有。”

  起诉>>

  村委会状告市政府

  一审维持市府决定

  这回,向阳村委会傻了眼。榆树市政府下发的是信访最终意见,向阳村要是还不服,那就得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

  可说起打官司,向阳村这些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头皮都发麻,连诉状都写不明白,咋跟人家国营林场打官司?

  但向阳村委会却做出了惊人之举。2009年1月12日,向阳村委会将榆树市政府和向阳林场一并列为被告告上法庭,并委托62岁的村民杨玉成为代理人,负责出庭以及相关事宜。无论是现在还是当时,这都是一件奇事,作为村委会,却跟市政府打起官司,莫说结果如何,光是这份勇气就足以令人震惊。

  杨玉成说,榆树市人民法院开庭前,榆树市人民政府受理了向阳村委会和林场的权属争议,并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双方现有林地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

  榆树市人民政府做出了《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决定书》,认定向阳村现有林地面积65公顷,向阳林场的现有林地面积120公顷,二者互不交叉、不重复,但向阳村委会没有同意调解。

  法院如期开庭,向阳村村委会方面委托代理人杨玉成出庭,而榆树市政府方面的委托代理人为榆树市法制局监督科科长孙凌有,国营榆树市向阳林场方面的委托代理人为副场长王玉琢。

  2009年12月8日,榆树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榆树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

  判决书摆在眼前,向阳村委会的心彻底凉了。上访和起诉全都以失败告终,如此下去不但林地保不住,还会将所有政府部门都得罪光。何去何从,成为摆在村委会面前最艰难的选择题。

  上诉>>

  撤销一审行政判决

  由市府重新做决定

  “就这样屈服,对不起全村的老少爷们儿。”杨玉成说,地是村里的,谁也赖不去,该争的一定得给大伙争回来。路只有一条,那就是继续上诉。实际上,由于村里经济能力有限,打官司的所有费用都是杨玉成个人支出,至今为止,他已经为此投入20多万元。

  由于向阳村委会不服榆树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2月2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向阳村委会在庭审中提供了向阳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榆树市国土局向阳土地所的地籍档案,用以说明向阳林场与向阳村争议地存在交叉,榆树市人民政府和向阳林场均不能明确说明上述证据所指向的土地的具体位置,因此说明,榆树市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决定时,未能同时根据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来明确争议地是否存在交叉,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楚,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应予撤销。

  2010年3月2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榆树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榆树市人民政府的《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局决定书》;由榆树市人民政府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期待>>

  到法院申请执行

  还将打经济官司

  终审判决后,向阳村村民手持判决书来到榆树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希望能尽快拿回林地的林权。杨玉成说,拿回林权只是第一步,之后还有经济官司要打,要回这些林地的损失会更加曲折。

  杨玉成说,1964年向阳林场成立时,向阳村给了林场18.24公顷的土地。向阳林场在村民栽树的地方见缝插针,象征性地栽了一些树,之后林场自己私自画出林相图和林相簿,林相图和林相簿把向阳村的林地划归了向阳林场,当权属争议发生时,向阳林场就把自己的林相图和林相簿提供给政府和林业局,政府和林业局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把本属于向阳村的林地确权给向阳林场,这严重侵犯了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经济利益。

  目前,向阳村委会正在等待榆树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以便确认权属关系,维护村民利益。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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