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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和外籍人士纳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范围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22日21:15
  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回答记者提问。当日,中国记协在北京举行“新闻茶座”,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介绍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新华网上海10月22日电(记者王蔚 黄安琪)22日,记者从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与前五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士首次纳入了普查范围。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普查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据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章海介绍,外籍人士的人口普查表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来华目的等,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格式以方便外籍人士。此外,对于外国人士聚集的社区,还有一些外语志愿者协助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

  将居住在本国境内的外籍人士纳入人口普查,是根据联合国的建议,也是目前世界各国人口普查通行的做法。在联合国统计委员会通过的《联合国2010年人口和住房普查的原则和建议》中,将人的国际迁移作为人口普查的核心内容之一。

  按照国际惯例,本次人口普查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籍人士作为普查对象,主要是为了了解境外人员在中国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口国际迁移状况。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为境外人员提供各项服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明确规定,普查人员要规范操作,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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