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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漷县规定法官断案需学习当地方言习俗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10月23日15:53

  年轻法官多为外地毕业生不熟悉北京 通州漷县法庭规定

  断案同时得学习当地方言习俗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邱春阳智耀军)由于年轻法官多为外地大学毕业生,不熟悉北京方言更不了解通州本地方言及民俗习惯,记者今天获悉,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对辖区农村的方言土语及民俗习惯进行总结并确定适用原则,要求法官掌握。

  据了解,要求法官必须了解的方言主要与相邻关系及农村建房纠纷有关。

  此类案件中,当地群众多使用一些俗称,如散水、连山、伙墙、挑檐等。

  法庭通过深入走访德高望重的老人并咨询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对上述方言土语的具体含义及适用规则进行了明确界定,以使年轻法官听得懂当事人的意思。

  要求法官了解的风俗习惯,主要与婚姻、赡养、继承类案件有关。农村涉及婚姻继承的纠纷中,大多因遵循这些民俗习惯而产生财产争议,如彩礼是否要还、赡养中父母生活费分配及继承中约定俗成的财物归属等。

  法庭对上述风俗习惯进行了系统归纳,使年轻法官能够明白矛盾发生的起因及症结。

  在此基础上,法庭对审判实践中适用方言土语及风俗习惯确定了原则。

  有些法律由于对民俗鲜见详细规定,简单进行判决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很有可能由此引发新的诉讼甚至信访案件,因此法庭要求涉及方言民俗的案件应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处理。

  法庭还要求,适用上述民俗不得因此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及其精神相冲突。

  法庭还提醒年轻法官,在这些民俗中,不乏涉及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内容。因此,在审判中不得适用违背公序良俗的民间习惯。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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