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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法院诉前调解受案逐年递减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25日07:27
  本报记者台建林本报通讯员刘文鼎

  陕西省法院受理案件数近两年普遍上升10%以上,而渭南两级法院受案数却在逐年递减:去年较上年减少4.89%,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8.6%。与此同时,渭南法院的人民群众满意度则在逐年增高。

  数字升降背后因素较多,记者在渭南市两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法官们的目光多聚焦在一个关键词———诉前调解上。

  诉前调解很多地方都在抓,渭南法院有何与众不同呢?

  3000余特邀调解员上岗

  面对矛盾纠纷愈来愈多、诉讼案件急剧攀升、审判压力愈来愈大的现实情况,自2007年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立了诉前调解工作课题研究小组,从司法理念、法律基础、职责定位、价值取向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并先期在澄城县、大荔县法院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市法院予以推广。

  2009年,渭南市法院普遍设立诉前调解室或诉前调解中心,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法官或退居二线的资深法官配备到诉前调解室。有的基层法院还长期聘请2至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或聘请人民陪审员轮流坐班,使诉前调解工作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选任人民陪审员281名,从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及部分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聘请特邀调解员3216名。至此,渭南乡乡有人民陪审员,村村有特邀调解员。

  两年来,通过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案件6400余件。

  5至10天调解结案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诉前调解案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不立案、不收费、不强迫的原则,一般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不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所达成的协议视为人民调解协议;

  对于一方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法院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当日出具调解书;

  对于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等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即时解决纠纷的,法院及时了解情况,并记录备查;

  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进行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社会影响面大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或案件受理后难以处理、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及时邀请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解决,避免案件受理后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实践也证明有相当多的矛盾纠纷仅靠法律或法院职能是无法或不可能解决的;

  对于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纠纷等民生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或委托其调解,发挥他们熟悉基层、贴近基层的优势;

  对于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等特征明显的类型案件,则委托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调解或参与调解。

  一年调解2200余件

  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时化解了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

  去年,渭南市两级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2200余件,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1806件,矛盾纠纷化解更快捷、更高效、更彻底。

  渭南中院院长张振伯说:“诉前调解缓解了法院审判工作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和成本。同时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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