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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旧观念非约束器官捐献主因 须建合法渠道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10月25日07:12
  编者按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初步探索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的地区包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武汉)、广东、湖南等十余个省、市。试点时间暂定一年。

  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而它又因为可能与每个人发生关系,所以此项试点工作开展之初备受媒体关注。如今,试点工作已进展过半,成效如何?遇到了哪些难题?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如何进行?就这些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

  150万患者中,只有1万人能得到移植

  中国青年报: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现在人们对人体器官捐献还比较陌生,你能不能跟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对器官捐献者有什么要求?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中国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一般来讲,对器官捐献者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原则上,只要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或恶性疾病者,一般都适合捐献。

  对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器官捐献而言,所有的器官捐献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的原则。凡有意愿捐献器官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对于没有登记的,在其身故后,如果其生前表达过捐献意愿,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帮助其完成捐献意愿。

  中国青年报:现在中国器官移植的需求大概是多大?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之前,主要通过什么途径来满足?

  王平: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而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得到移植。因此,人体器官存在巨大的缺口,还远远谈不上满足的问题。有许许多多的患者都是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有时万般无奈,一些患者会发起网络求助,在全国范围内搜索;有些“硬撑”着的病人,也要等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

  我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器官移植是通过活体移植实现的。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反对活体移植,比如肾脏,本来两个,切一个给别人,就像本来是两个人干的活,现在只由一人来做,这对捐献人的健康肯定会有一些潜在影响。再如肝脏,切一部分给别人,对捐献人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创伤,而且也有引发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更为严重的是,现在发现不少采取伪造亲属关系的手段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形成器官买卖黑市。而目前我们的法律相对而言还不完善,之前就有一则新闻报道说有一伙人体器官贩子只是被判了个非法经营罪。

  只有建立合法的捐献渠道,才能消灭黑市生存的空间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红十字会承担了开展器官捐献的工作?

  王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是一个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明确了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的职责,卫生部在今年年初已正式发函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工作。此外,多年来红十字会一直致力于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等工作,在近似的工作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如我们的中华骨髓库,也是受卫生部委托建立的,通过近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一百多万人份,目前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骨髓库,挽救了许许多多白血病患者的生命。

  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这样一个社会公信力比较高的组织来动员社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合法的捐献渠道和捐献体系,增加合法器官来源,挽救更多的患者生命。只有建立起合法顺畅充足的捐献渠道,才能压缩或消灭黑市生存的空间。

  中国青年报: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半年了,各试点地区人体器官捐献的情况如何?之前有媒体报道,有些地区启动试点后,报名人数并不多。这是否意味着捐献工作遇冷?

  王平:现在各个地方试点进度是不一样的,有快有慢,也正是因为各个试点地区的情况存在差异。目前,某些地方的报名人数少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在试点期间我们对捐献数量没有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试点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器官捐献的工作机制和体系。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目前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特别是全国性的宣传活动,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浓厚的捐献氛围,因为目前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我们必须把相关的捐献流程的各个环节做好,才能大规模动员人们捐献,否则,就会挫伤公众的积极性。这也是我们需要开展试点的目的之一。

  传统观念不是根本性制约因素

  中国青年报: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王平:捐献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组织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的建立、人员队伍的培训、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的配合等等,这里面都有许多很细的东西。可能从外面看很简单,但操作起来很复杂。就国家层面来讲,包括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人体器官捐献专家队伍,地方上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另外,我们还要对协调员、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要编写教材、宣传资料,开发计算机网络体系等等。总之,需要做的工作特别多。

  中国青年报:中国的传统观念,比如身体要完整地入土为安,会不会成为人体捐献的障碍?

  王平:我认为会有这方面的影响,但不会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因为现在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都施行火化,不存在完尸入土的问题。虽然个别地区因为一些原因还存在土葬的风俗,但整体上来讲这不是一个根本性的制约因素。

  我一直认为,中国人不缺乏爱心,我们红十字会接触到很多富有爱心的人。在我们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等工作时对这一点就深有感触,所以我们对未来的捐献还是很有信心的。

  中国青年报:根据这项工作的试点工作方案,对人体器官捐献者有什么激励措施吗?比如,像献血一样,以后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王平:人体器官捐献跟献血不一样,它不能长时间保存,需要即时使用。对于捐献过器官的家庭,我们主要是给予精神层面的激励,但对于这样的家庭不幸又有人需要器官移植,相对于献血和需要输血而言,其概率是很小的。此外正好有合适的供体出现,也是一个小概率,应该给予这样的家庭怎样的特殊政策,也需要试点来加以解决。

  中国青年报:现在有很多家庭困难的患者付不起医疗费就想到去卖器官,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像“卖肾救子”的新闻。

  王平:是的。红十字会本身就是一个人道救助组织,对于捐献人体器官的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这里面也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救助的条件、救助的标准、资金来源、如何与器官买卖划清界限等等,都是需要研究的。在我们的试点方案里明确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完善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

  中国青年报:目前国外在人体器官捐献方面是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

  王平:像美国、西班牙等国的捐献体系都已经相对完善了。有许多东西影响着捐献工作的开展,如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道德伦理、医疗保障等等。例如,在西班牙,法律这么规定,如果生前没有提出书面要求不捐献器官,就默认你同意捐献。我国是书面同意捐才能捐,而且公民去世后自己也做不了主了,最终捐与不捐还得家属同意,而且许多时候家属之间也存在分歧。这就是一个差异。

  此外,西方的医疗保障体制和我们也有很大区别,因此一些先进的东西我们可以学习,但同时也要结合我们中国的实际。

  中国青年报:有些人也担心捐献的器官被某些人或组织用来获取暴利,咱们在制定试点方案时有没有对这方面作出一些制度性的安排?

  王平:我想,由红十字会参与开展这项工作,正是基于红十字会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红十字会的组织性质,应该更能为公众接受。同时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这项工作,正是考虑了要保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捐献过程中,红十字会将全程监督具体的实施过程,在方案中已经明确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要进行见证。只有确保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得到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够把这项造福人民的好事做好。

  中国青年报:这一系统的完善还需要多长时间?

  王平:我认为,完善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目前的试点计划是一年,就是到明年的三月份,但我们会根据届时的试点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试点时间。关键是要看能否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能够在全国推广的运行模式。

  中国青年报:这一年试点的目标是什么?

  王平: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探索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队伍、信息平台、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

  人体器官捐献既可以挽救他人生命,造福他人,造福社会,又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对家人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因此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人体器官捐献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深信中国人民不乏爱心,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这项工作一定能够很快开展起来。

  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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