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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豆腐渣保障房拆除已暂停 赔偿责任尚未认定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1月02日02:57
问题保障房现场未见工人施工。本报记者 翟烜 摄
问题保障房现场未见工人施工。本报记者 翟烜 摄

  豆腐渣保障房拆除工作“暂停”

  赔偿责任尚未认定 重建施工方可能仍为住总

  本报讯 (记者翟烜)10月9日,本报曾报道位于大兴旧宫的6栋保障房因质量问题被责令拆除重建,保障房所属的楼盘名叫明悦湾。昨天,记者来到明悦湾经适房拆除现场发现,自10月18日两栋楼拆除后,其余4栋楼尚未开始拆除,拆除处于“暂停”状态。

  现场未见施工迹象

  记者分别在10月21日和昨天两次到施工现场探访,均未看到施工迹象,也未看到施工工人。对此,开发商日月地产和住总均表示不知情。日月地产、住二均针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表态,但表态中当事方对出现豆腐渣工程的原因各执一词,而主管单位至今未公布事故详情。

  赔偿责任尚未认定

  对于保障房拆除后的赔偿问题,日月地产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赔偿责任还未认定。之前,市住建委曾通过发通知明确表示已就事故的原因、责任基本查明和认定。其中,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产品,对这起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住宅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也都对事故负有责任。

  施工方曾想退出

  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住二和监理公司曾流露出退出之意,但在市住建委的督促下,日月地产、住二、监理单位三方正在协商继续合作的事宜。也就是说,拆除工作结束后,仍有可能还是三方继续完成重建。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很大。

  记者调查

  问题保障房追责遭遇“罗生门”

  问题保障房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开发商和施工方谁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更大?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开发商称施工方隐瞒混凝土质量报告,而施工方曾称开发商购买的水泥有问题。问题保障房事件一时遭遇 “罗生门”。

  开发商

  施工方有隐瞒事故嫌疑

  事故发生后,开发商日月地产第一时间拿出了自己的调查报告。公司负责人称,这份报告在该项目被调查阶段就已经递交给市住建委。日月地产表示,住二有隐瞒事故嫌疑,没有第一时间向他们上报混凝土试块不合格报告。

  报告中称,去年12月10日,总承包单位住二进入明悦湾项目进行施工。今年6月10日,监理公司从大兴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项目存在混凝土试块报告不合格的情况。但在6月10日前,开发商与监理公司均未收到住二关于混凝土试块不合格报告。而实际情况是,4月29日已经出现不合格混凝土试块报告。另外,开发商事后发现混凝土试块报告报告日期与检测日期不相符等问题。如果他们第一时间收到施工方住二上报的不合格报告,可以及时查找原因,或调整搅拌站,避免事态扩大。

  开发商日月地产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在5月8日现场巡视中发现,在B05楼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有擅自加水现象,并且留有照片证据,至使混凝土墙体水印非常明显。这个在未拆的楼里就能看到。”这位负责人说,发现施工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后,他们在双方碰头会上曾提出过,但怎么也没想到会出现今天这样的问题。

  施工方

  开发商买的混凝土有问题

  在事故发生后,记者多次联系住总进行采访,但均被拒绝。对于开发商的质疑,住二负责人只表示保留说话的权利。

  施工方负责人曾接受过媒体采访。在10月24日的报道中,住总方面称,5月30日,住总二公司相关领导在工地上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墙体上有明显的分界线,原因是由于前期的混凝土没有质量问题,所以当后来使用的混凝土质量发生变化后,就会出现颜色上的差异。

  住总二公司的负责人在发现了墙壁上混凝土的分界线后,询问了混凝土的来源及价格。工地的负责人说,混凝土是由开发商以每立方米248元的价格采购来的。“谁都知道,这个型号的混凝土成本价都在285元以上,怎么可能出现248元的价格,一定是混凝土出了问题!”住总二公司的负责人称。

  5月31日,住总二公司先单方面对自己所承建的楼房内混凝土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发现明明标号为C30的混凝土在凝固后,连C15的标号都无法达到。而对于给混凝土中加水的照片,住二称是对方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被查出问题时推卸责任。

  主管部门

  未发布详细的调查报告

  截止到昨天,保障房被责令拆除一事已过去三周,但主管单位仍未给出调查报告告知该项目出现问题的细节情况,以及赔偿认定等。但据住总向媒体透露的情况显示,今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技术人员全面进驻明悦湾小区,对所有在建停工的楼盘主体进行采集实验模块、实验室实验等技术检测。10月8日,对明悦湾小区质量问题的鉴定结论终于面世。这份鉴定结论的《权利告知书》,其中对于质量问题认定的直接原因就是“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检测报告表示: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26日至5月24日为北京市住总二公司承建的大兴区旧宫地区三角地经济适用房及商品房项目供应1825.5立方米C25等级强度的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实际水泥用量比提供给施工单位的配比单中少用水泥81公斤;供应的2387.5立方米等级为C30强度混凝土,每立方米少用水泥101公斤;供应的3720立方米C35混凝土中,每立方米少用水泥101公斤。该行为属于“偷工减料且情节严重”。

  根据住建部门公布的混凝土配比表显示,每立方米标号为C30的混凝土中应该有450公斤的水泥,也就等于需要9袋水泥才可以搅拌出一立方米的C30混凝土。

  但是根据检测,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的C30混凝土中,每立方米中缺少了101公斤的水泥,也就相当于少用了两袋的水泥,其结果就会直接导致混凝土的强度大幅度下降。

  最后,北京市住建委提出处理意见,拟对华跃腾飞公司给予停业整顿,吊销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处罚。

  揭秘

  留加水证据 是业内行规

  记者走访了丰台、大兴多家混凝土厂。对于加水的做法,这些厂家的负责人说,按照规定,混凝土在搅拌站都配好了比例,施工现场是不能随意加水的,“加了水混凝土的质量肯定就不好了。”

  这些厂家的负责人说,配好的混凝土比较稠,可能由于现场施工的过程中不好操作,所以施工人员会加水。但是如果对方加了水,混凝土凝固后被查出问题,责任就不好说了。一般情况下,混凝土在混凝土厂搅拌好后才运走。为此,混凝土厂的工人看到施工人员加水,就偷偷地拍照留证据。“要是阻止施工人员动辄就要打人的。”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

  事件回述

  10月8日 市住建委发布通告称,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经济适用住房及商品住房项目,即明悦湾项目B、C区工程部分结构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不能满足结构抗震要求,决定拆除B01、B02、B03、B04、C01、C02等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地下部分进行结构加固,B05、D01两栋楼局部加固。

  10月8日 拆除工作因遭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阻拦,只进行了1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当时,日月地产负责人表示,他们怀疑住二将该工程分包给了其他施工单位,“不然住二怎么无法约束自己的现场劳务人员阻拦拆除?”

  10月17日 记者再次见到住二这位负责人,他承认阻拦拆除的确实是他们留守的现场劳务人员。但问题已经解决,而且B03、B04两栋楼已经完成一层以上部分的拆除。此时,开发商和住二一致表态,一定会加快拆除工作,尽早复工重建。

  10月21日 记者来到现场发现,除了已经拆除完毕的B03、B04两栋楼以外,其他要求拆除的4栋楼均未开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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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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