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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骏飞:国家必须介入反抗技术霸权之抗争

来源:大洋网
2010年11月04日08:55

  杜骏飞:国家必须介入反抗技术霸权之抗争

  嘉宾简介: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网络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网络传播学会会长。

  主要观点: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网络时代,国家是否应该遏制技术霸权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危机?捍卫公共生活,是任何现代国家的义务,基于我前述有关网络应用事关公共服务的判断,国家必须介入社会反抗技术霸权的抗争,否则,网络公共生活的失范将危及国家网络政治。

  腾讯将商业竞争的危机转向逼宫用户,其本质是劫持公共生活。任何一种公众依赖度达到一定强度的技术服务,其本质都已不单纯是商业应用,而兼具了公共服务性质。腾讯劫持公共生活以赢得商业战争的做法,类似于一家承揽下水道工程的商业机构,逼迫用户不得使用净化器,否则将水流无处。

  目前互联网上应用极其广泛的应用工具和信息平台,其实已经是一种超级媒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约束它们的行为时,应该比照媒介管理法则,应该比约束纯商业企业更加严厉。

  2010年的腾讯以及2008年的百度,之所以能够对网络社会的公众予取予夺,是因为它们对市场的占有达到了超级垄断的高度: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马克思说,从政治上说,垄断必然走向腐败。推论之:从商业伦理的意义上说,超级商业垄断有极大的可能走向超级商业腐败。

  腾讯的错觉是:它对市场的占有是企业产品力的自然延伸。可惜,它错了。造成腾讯之流垄断的原因,不是对生产要素的独占,不属于法律保护,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充其量来自如日方升的网络经济,先发优势形成垄断,在本质上是脆弱地依赖用户习惯的,因此,社会也必定有能力损害它。

  另一方面,腾讯的错觉是:国家不能奈何企业竞争。事实上,其一、《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腾讯已经在触发公诉。其二、国家管理部门虽然一向规制迟滞,但对于引发公众强烈抵触的商业失范,向来是不会容忍的。前事不远,颇可借鉴。

  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网络时代,国家是否应该遏制技术霸权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危机?捍卫公共生活,是任何现代国家的义务,基于我前述有关网络应用事关公共服务的判断,国家必须介入社会反抗技术霸权的抗争,否则,网络公共生活的失范将危及国家网络政治。

  企业所依赖的是其有限资本,但社会让渡给国家的资本更大:权力、资金、技术、政策、制度。既然遏制技术霸权是先从反垄断开始,而行业内又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那么,釜底抽薪的路径则是:在不妨害企业准入的前提下,行使国家基础服务的权利。公用网络服务,是网络社会最后的制衡。

  我们在这里评述的是腾讯,但先行的百度,后继的360之类,均在我们警惕的名单上。社会属于公众,网络属于网民;企业唯一要做的是服务社会,而国家必须要做的是保护公民。但归根结底,人类新世代的秩序,全靠我们自己。是的,它们的危害尚小;但我们今天不防微杜渐,明天将后悔莫及。

  腾讯-360事件所暴露的,不仅是一两家企业的低下的文化伦理,不仅是一两个行业的竞争无序,不仅是一两个管理部门的粗疏无力,事实上,它还生动展现了我们这个高度依赖网络技术应用的社会的失范和无序。我们寄希望于IT巨头们提振民族经济,我们也希望它们能为社会重建理想的网络秩序。(拾年)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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