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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秀:360与QQ之战是一场网络时代的农民战争

来源:大洋网
2010年11月05日09:46

  每一个QQ用户都有权起诉腾讯

  记者:在这个事件当中给人一种错觉,让人觉得360在这个事件当中承担了一个网络警察的角色。假如没有360的话,像腾讯出了的这种事件应该由谁来监管?

  王俊秀:这个得有一套程序,监管这个东西至少指出这个东西侵犯隐私,至少得通过一个法律的渠道,大家达成共识。当然你可以说做一个选择,选择这个东西我觉得也挺有意思的,我可以选择,你不是出于恶意,这点是可以的,给用户一个选择。

  记者:现在中国互联网公司当中腾讯的盈利是最高的,你觉得它的最大优势和最大的劣势是什么?

  王俊秀:最大优势还是在于它的产品,它的运营是一个符号,那个东西已经成为一个天然的符号,用这个符号再衍生出其它产品,它的衍生品交易是最多的一个。它直接产生了互联网增值的产业,它用于用户的平台进行互联网增值,是这么一个产品。现在用户最多是年轻人,年轻人对于价值判断更弱一些。

  记者:它的劣势呢?

  王俊秀:它的优势就是它的劣势,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就像大秦帝国一样,大就是它的劣势,啥都行,那有可能啥都不行。盛极而衰,一个阶段处理不好就走向衰落。

  记者:您刚才说的这一点,前不久新浪的陈彤也发表观点,现在腾讯什么都做但是什么都是山寨的,什么都是克隆的,这样做的话就是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为敌,腾讯将来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王俊秀:所以遭遇了周鸿祎这样的,来一个破坏性创新。你不是克隆吗,克隆去吧,我给你破坏,在创新学上这叫毁灭式创新和破坏式创新,让你整个链条断裂,断裂以后我就破坏你的链条,我在破裂的地方诞生新的东西。互联网尤其是IT产业有这种特征,破坏式创新,而且有人突然扭转整个产业的方向,有可能。

  记者:假如从纯粹地商业角度来谈这个事,是不是这些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王俊秀:腾讯直接侵犯用户利益,用户应该起诉它,我付了钱不让我弄了,钱哪儿去了?我觉得很简单的民事法律纠纷。

  记者:付费的QQ会员可以起诉,但是大多数的普通网民还是付钱比较少。

  王俊秀:但是你拿走我的隐私换取商业利益,突然跳出一个窗户来,对我的隐私有了针对性的分析来弹广告,这本身就是拿我的隐私盈利挣钱,把我的隐私成为你商业运作的一部分,这个本身就是一个商业链条。没经我的允许,我说我愿意出让这个隐私,但是出让隐私的条件是什么?你给我提供更好的服务或者是你给我返点,啥都没说,跟我没关系,这叫什么事啊?这不对。

  记者:360虽然现在也很强势,但是整体给人的感觉是和腾讯还是有差距,公然对抗腾讯无疑以卵击石,您怎么看?

  王俊秀:这个就叫破坏性创新,有这么一个东西也挺好的。话说回来,这个就不能用失败和成功来衡量了,那如果它一直顺从不是更失败吗?

  记者:破坏式创新这个概念用在这里很新颖,改革开放30年来,在最近的时候才有了腾讯和360、蒙牛和伊利、百度和盛大之间这样的商业争执。

  王俊秀:企业竞争比较低层次,但是另外一方面公众的力量也比较弱,法律的治理也比较弱,我们现在正处于这三方面都弱的情况下,如果这几方都比较强那就会达成一个契约,公众说我有用户协会、我有公众利益的代言人、我有传媒的自由度、我就说你们这个不行,到底咋回事我要求开听证会,要求团体诉讼保护我的隐私,这在国外都是很重要的大事。但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保护我的隐私,法律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也很漠视漠然,不作为。企业之间互相打丛林战。

  记者:改革开放30年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现在有了企业间行业间的纠纷,是不是也说明中国的企业已经进入到了相对的发展高度?

  王俊秀:也不是高度,双方都走到一个产业趋同,慢慢走到一个地方碰到,这个时候没有别的招的时候只能打起来。

  记者:现在像腾讯假如这么强的话,我们其它的互联网公司有没有什么手段或者什么方式可以制约它的?

  王俊秀:至少我知道搜狐是支持360的,这个产业层面就是合纵联合产业联盟来制约这种垄断,需要大开大合的战略,开放式的产业联盟来对抗封闭式的垄断寡头,用这样的方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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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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