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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测物价走势 涨幅达一定标准将补贴低保户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11月06日14:45

  本市有关部门持续监测近期物价走势

  物价超幅涨 补贴低保户  

  本报讯(记者张楠)近期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商品的价格在连续上涨,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对于收入低的家庭来说则感受更为强烈。记者今天获悉,市有关部门目前持续对物价上涨情况进行监测,当涨幅达到一定标准时,将给低保群体发放临时补贴。

  这个决定是否发放临时补贴的标准是:连续3个月生活消费品价格均超过上年同期15%。

  另外,如果达到这个标准,本市还将启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根据这个预案,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对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和低收入居民消费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市民政局也将掌握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一段时间,造成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的,可启动预案。

  按照规定,如果物价涨幅达到应急预案标准,可根据粮油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为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家庭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生活补贴,待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发放。此外,还可根据水、电、燃煤(气)等居住消费价格上涨情况,采取临时救助方式。必要时,还可调整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预案制定5年来只在2007年10月启动过一次,当时由于物价持续上涨,本市向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当时的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元。

  而低保标准一年调整一次。它的调整也与物价、居民生活各类支出如食品消费支出、衣着消费品及服务、居住消费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息息相关。每年市民政局将会同市统计局按照城乡低保家庭1%的比例抽样,对样本家庭进行全年记账式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调查,得出相关费用支出的数据及恩格尔系数,成为低保测算中的重要数据。

  链接

  启动预案的条件

  1.本市粮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超过上年同期40%,且持续2个月以上时;

  2.本市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增长,造成满足城乡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时;

  3.水、电、燃煤(气)等居住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大幅增长,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

  凡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即可启动。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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