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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运管所被指开运输公司 并封杀对手(图)

来源:东方今报
2010年11月08日07:03
车票凭证
车票凭证

  登封市民李国军反映,他买的公交车经运管所审批跑公交线路。可运管所不许他们入市,只能跑其中的一段。原来是运管所开了家运输公司在跑这个线路。李国军反映的是否属实?记者决定进行核实采访。

  □今报记者 邱延波/文 袁晓强/图

  投诉▲▲

  交全线的钱,只让跑一半路

  11月5日,李国军称,2009年4月,他买了郑州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的12辆客车及营运线路。有购车协议3份、挂靠协议1份。在客运过程中,李国军持有登封至沁水的线路牌(36公里),却只能发往登封市卢店镇汽车站(26公里)。

  李国军说,若按线路牌前往登封,就会被登封市运管所稽查人员查扣车辆。目前他已有4辆车被扣。李国军称自己曾多次咨询登封市运管所,但得到的回答是:“这些车原来申请的线路就是沁水——卢店。至于运管所发的登封——沁水的线路牌,是运管所工作人员失误写错了。”“线路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至少要经过10多名运管工作人员的手,怎么可能出错?”李国军当时气愤地反问对方。

  猜测▲▲

  运管所建公司“封杀”对手?

  李国军说,工作人员“写错了”只是托词,背后原因是运管所成立了一个运输公司——登封市通达运输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的车辆跑好线,就把我的车停了”。

  据了解,登封市农村客运线路归两家公司经营:一家是通达公司;另一家是卢店汽车站,归郑州市交运集团所有。李国军介绍,在登封市客运市场中,所有更新入户的车辆都必须挂靠登封市通达公司,登封市运管所每年每车收取“保护管理费”1.4万元。为了保证通达公司车辆的利益,卢店汽车站的车辆就不能到登封市去。

  李国军说,沁水到登封36公里,沁水镇到卢店镇沿线市民到登封市,只能坐到卢店镇,中途还要在卢店镇转乘过路车,既费时又费钱。而且,这些路过车大多数都是满员的,很不安全。

  核实▲▲

  运管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为证明通达公司是运管所的公司,李国军还拿出一份登封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文件,上面写着聘任刘某担任通达公司副经理。“要不是运管所自己的公司,登封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凭什么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搞人事聘任?运管所现在岂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1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登封市运管所。运管所弋书记说,通达公司成立之初,有三个股东,运管所是其中之一。

  “运管所是政府部门,是管理营运市场的,不应该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吧?”记者问。“这个情况你不应该问我,你应该问工商局。工商局能批下来,就说明我们是合法的。”弋书记说。登封市运管所孙副所长说:“这种情况很正常,新郑、新密其他地方也是这样。”

  随后,郑州市交通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运管所经营运输公司是“绝对不允许的,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对于李国军所说的线路问题,登封市运管所孙副所长说:“写错了。”孙副所长介绍,当时这批车申请的线路本来就是沁水至卢店的。后来,运管所到郑州印制线路牌时,不小心写错了,写成了沁水至登封。发现问题后,就把“登封”二字用胶带粘住了,在上面又新写上“卢店”二字,但是车主们可能私下会重新把“卢店”二字撕掉。

  记者拿出李国军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面写着“登封——沁水”。如果是线路牌不小心写错了,这个许可证明是经过多人审批的,也“写错了”?

  登封市运管所马科长说,当时的许可证明都是打印的表格,然后用手填写的。本来写的是“卢店——沁水”,车主们私自涂改了。为了证明车主们私自涂改,马科长还拿出一份登封市道路运输城乡客运审批表,表格上填写的果然是“卢店——沁水”。然而,记者仔细观察却发现,这个审批表上面的审批时间是2007年9月18日。可记者发现李国军的道路客运许可证明颁发时间是2007年4月1日。“一个人还没有怀孕,怎么可能就生下孩子?这不是明显自摆乌龙吗?”11月5日下午,李国军听到运管所的解释后如此形容。

  追问▲▲

  “运管所到底管什么?”

  李国军说,运管所成立通达公司,就是为了捞钱,通达公司的车票全部是自己私自印刷的小纸条,目的就是偷税漏税。

  11月5日15时35分许,记者坐上通达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豫AER901的客车。上车后,对方并没有给车票。在记者要求下,对方给了一张薄薄的小纸片,上面还有手写的数字。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询问登封市运管所的弋书记。弋书记说,车票是公司自己负责的,跟运管所无关。据他了解,这种车票只是公司内部的一种凭证,方便内部考核。

  运输公司给乘客的车票是私自印刷的,是否涉嫌逃税?

  弋书记说:“票价是物价局定的,你有疑问去问物价局。是否逃税,你应该去问税务局?”“票价不管,车票私自印刷不管,那运管所管什么?”记者问。“管理部门不是什么事都管,我们只管市场审批。”弋书记说完后,推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

  ■ 记者手记

  “让你丫不戴帽子”

  运管所自己成立通达公司,又管理着市场上所有的运输公司,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寓言:

  兔子在森林里碰上了老狼。老狼伸手就给他一大嘴巴:“让你丫不戴帽子。”兔子很郁闷地回家了,弄一帽子戴上。第二天又碰上老狼了,又挨了一大嘴巴:“让你丫戴帽子。”兔子想,这么老挨打不是个事儿啊,不行,我得找老虎投诉去。

  刚到老虎家门口,就听老虎在屋里说话:

  “你也不能老这么蛮不讲理打兔子啊,回头兔子找我来投诉,我也不好罩着你啊。我教你一招,下回你见着兔子,你就说让他给你买水来,他要买热水你就抽他,说要凉的;要是买凉的,就抽他说要热的。”

  第二天,兔子在街上又撞上老狼。老狼大喝一声:“去,给我买水来。”兔子不慌不忙地说:“你是要热的啊,还是凉的?”老狼一听勃然大怒,伸手就给兔子一个大嘴巴:“让你丫不戴帽子!”

  采访过程中,感触最深的是:规则的制定者永远掌握杀伐大权。运管所管理着整个营运市场,相当于规则的制定者。规则的制定者掌握着“被规则者”的命运。规则的制定者和“被规则者”一同竞争,这对其他营运公司来说,就没有公正可言。而公平公正,比太阳还重要。

  运管所参与经营通达公司,表面上看只是一种行业管理者参与市场经营的行为,而从深层次来看,却是在丧失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管理部门没有公信力,又如何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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