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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单病种付费试点 剖宫产手术不得超过4550元

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0年11月09日07:47

  泉州市单病种付费试点三病种价格昨出台

  剖宫产手术最高不超过4550元

  泉州市第一医院等五家医院明起试行

  早报讯 (记者颜雅婷)昨日,泉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文件《泉州市关于单病种付费试点病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老年性

  白内障(单眼)、计划性剖宫产、结节性甲状腺肿三个单病种付费价格。

  价格与指导价相差不大

  根据《通知》,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石狮市医院、晋江市医院、安溪县医院五所试点医院开展老年性白内障(单眼)、计划性剖宫产、结节性甲状腺肿三个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据悉,付费价格均是泉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的付费价格,结合泉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对比省物价局的指导价,此次泉州市出台的三病种价格与指导价格相差不大,泉州市二、三级医院的老年性白内障囊外摘除术,二、三级医院的计划性剖宫产价格较省指导价有所降低。

  诊治前及时告知患者

  据悉,各试点医院可根据《通知》价格下浮确定本单位的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上浮。各试点医院需将单病种付费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院方需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日,文件将下发至各个试点医院,《通知》自2010年11月10日起试行。泉州市第一医院院长庄建良表示,此前医院已初步试行单病种付费,本次《通知》出台,医院将根据《通知》对单病种付费价格进行调整。

  单只眼老年性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除外,指单眼进行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三级医院:囊外摘除术2920元/例、超声乳化术3420元/例;二级医院:囊外摘除术2620元/例、超声乳化术3080元/例。

  计划性剖宫产(不含新生儿费用):

  三级医院:4550元/例;二级医院4350元/例。

  结节性甲状腺肿(包括部分、次全、全切除术病例):

  三级医院:全麻6840元/例、颈从阻滞麻5890元/例;二级医院:全麻6160元/例、颈从阻滞麻5300元/例。

  解读

  限价包括术前检查费

  此次出台的3个病种单病种付费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与该病种临床路径有关的检查费用计入单病种付费定额。

  血液、血制品费用需额外收取

  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包括: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以上除外内容需额外收取费用。

  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入住优质病房不计入单病种付费

  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应由患者另行支付。

  严重并发症不再按病种限价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确实不能按照路径标准实施治疗,需退出路径时,由经管医生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初审,医务部复审,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路径,停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并及时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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