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11月16日电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面包车撞倒行人、拖行2.5公里”一案出现最新进展。深圳市检察院于11月16日发布消息称,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汉武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0年10月18日2时10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汉武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深圳坪山六联市场路段时,车头与横过道路的女子咸某梅、男子张某忠相撞,咸某梅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汉武当即驾车逃逸,致使被害人张某忠被其驾驶车辆的底盘拖行2.5公里,造成张某忠受重伤。
11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深圳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汉武。经审查,市检察院于11月15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汉武。
(胡谋 杨威 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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