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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防“高考移民” 落户不足三年不能报考

来源:重庆商报
2010年11月25日02:11
  本报讯(记者 何岸 实习生 张锐)为严防“高考移民”,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昨日,市教育考试院称,我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往届生还须带上中学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为防“高考移民”,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我市三年户籍或三年高中学籍,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但其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报考生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等情况,不受此限制。另外,市教育考试院称,有6类人员不能报考。

  不能报考的6类人员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

  ③由市外迁入就读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职学生以及非市教委批准的学分制试点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其中职学籍不足三年的;

  ④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⑤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作者:何岸 张锐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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