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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一男生猝死教室 家长质疑曾遭体罚(图)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11月29日07:59
覃天生前和妈妈一起去郊游漂流
覃天生前和妈妈一起去郊游漂流

  广西新闻网记者 王建伟

  11月26日,“家长状告学校体罚致学生死亡”一案在百色市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学生家长黄馨墨夫妇将百色高中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对方支付丧葬费、司法鉴定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50.4748万元。

  6月26日上午,百色高中高一(21)班学生覃天突然猝死教室。事发当晚,一篇题为《百色高中发生教师体罚学生致死事件》的帖子出现在互联网上,发帖人“不愿透露名字”在帖中自称是与覃天一起迟到,结果被高一年级组长谭振文体罚跑步。随后,谭振文又以“装病”和“跑得慢”为由,加罚包括发帖人和覃天在内的5名同学做俯卧撑。回到教室后,覃天明显表现异常,随后昏厥在教室中。经过3个多小时的抢救,医护人员宣布覃天死亡。

  覃天的父母看到帖子后,当天晚上报案并根据派出所法医的建议让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孩子的死因,结论为:“覃天系主动脉根部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另外,死者左手腕关节内侧,两脚膝关节外侧有伤痕,有疑似被罚跑步或者做俯卧撑摔倒留下的痕迹。至此,一起家长状告学校的民事诉讼案拉开了帷幕。

  1、晴天霹雳:母子转眼阴阳两隔

  百色市民黄馨墨家住和平街106号,今年6月26日,是她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就在那一天,就读于百色高中的独生儿子覃天,突然猝死在学校教室里。

  当日上午9时许,黄馨墨接到覃天同班同学打来电话,得知儿子在第二节物理自习课上突然晕倒,立即打车赶往百色高中。在高一(21)班教室里,黄馨墨看到儿子昏倒在地板上,围观的同学一脸惊恐,校医不知所措站在旁边。身为医务工作者的黄馨墨马上给儿子实施心肺复苏术抢救,随后,120急救车赶来,她协助医护人员迅速投入抢救工作中。其间,黄馨墨不断地呼唤着覃天的名字并和他讲话,希望用母爱将儿子从死神手中抢回来。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黄馨墨不得不面对痛失爱子的残酷现实。为了“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应学校领导要求,黄馨墨带着儿子的遗体黯然离开学校。

  2、网帖惊曝:儿子猝死竟因遭体罚

  事发当晚,黄馨墨从亲友处得知,互联网百度贴吧出现了一篇题为《今天广西百色高中发生一起教师体罚学生致死事件,本人冒死》的帖子,内容详细披露了覃天生前遭受学校老师体罚的经过。

  发帖人的网名为“不愿透露名字”,他在帖子中称,6月26日是星期六,当日早晨高一年级组长谭振文老师,前往高一宿舍4号楼和5号楼抓迟到的学生。当30名迟到学生被责令体罚跑步前,一名老师问到“谁有心脏病和低血糖请举手”时,覃天举手示意,结果谭振文却说:“装病啊?不想跑就多跑一点吧。”

  在学校田径场跑完步,谭振文又要求5名“跑得慢”的学生,包括覃天以及发帖人在内,一起罚做俯卧撑。发帖人称:“当时老师看我实在做不下去了,就要求我双臂伸直支撑着身体,就这么一直撑着。”

  回到教室后,覃天明显表现异常,先是晕倒然后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这篇帖子,黄馨墨与丈夫覃钢连夜向辖区百色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报案,并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决心为儿子讨还公道。

  3、鉴定结果:尸检发现体罚痕迹

  7月17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检验鉴定意见书》,认为覃天系“因主动脉根部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另外,这份意见书中还表明:“左手腕关节内侧有6.5厘米×0.6厘米的淡红褐色横行尘土样印痕,左手背有胶布粘贴的印痕;左膝关节膑骨内下方上方有一块1.4厘米×1.0厘米的表皮擦伤及皮下出血;右膝关节膑骨上方有两条3.0厘米×0.1厘米的表皮划伤痕。”

  拿到这份《检验鉴定意见书》,黄馨墨更加确信儿子生前曾遭受了学校老师体罚,从而成为主动脉根部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的诱因。

  4、教育部门:“体罚致死”查无实据

  针对网友在帖子中直指涉案教师、百色高中高一年级主任谭振文,事发后给黄馨墨夫妇写了一份书面说明材料,承认校方多次对迟到学生进行跑步、俯卧撑等体罚,但坚持认为帖中所述情况并非是覃天死亡时的6月26日,而是之前的6月22日。

  至于6月26日早晨的体罚过程,谭振文是这样解释的。早晨7时15分他来到3号教学楼下,铃声过后约有40人迟到,就把迟到人数比较集中的4个班学生列队带到乒乓球台处训话(其中没有覃天所在的21班),后来又将他们带到田径场准备罚跑步,最终由于心软并没有让学生真正执行。

  在田径场门口,谭振文看到这里站有一些同学,据了解,他们也是高一年级的学生,是被高二年级值日老师抓到的,然后交给高一年级副组长磨志功带到田径场。

  谭振文说,他见到这批高一学生后肯定没有体罚任何人,但之前是否发生过什么事他不清楚,《说明材料》中也没有提及这批学生中有没有覃天。

  覃天去世后,针对互联网上披露的“体罚致死”一说,6月29日百色市教育局派出调查组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7月7日,百色市教育局在给覃天家长调查复函中称,据调查了解,事发当天上午,覃天同学7时15分按时参加了早读,他座位周边的同学均证实覃天没有迟到。

  早读结束后,第一节是化学课,化学老师何慧慧证实当天第一节课覃天一直在教室上课。8时15分第一节课下课后,同班同学刘伟还与覃天结伴去学校小卖部买了早餐。

  第二节是物理课,由于物理老师事先请假改为自习课,中途覃天上厕所回来,不久就突然昏倒,头部撞到身旁另外一位同学身上。

  百色市教育局作出这份复函时,由于对覃天的尸检尚无结果,于是教育局作出“没有证人、证词证明覃天在事发当天由于迟到而受过学校体罚”的结论。对此答复,黄馨墨认为教育局对“迟到”的细节表述不准确,模糊了早读与第一节课之间的迟到是两码事。

  5、对簿公堂:家长坚决“讨说法”

  11月26日庭审过程中,黄馨墨夫妇认为覃天系未成年人,该事件发生在学校上课期间,其监护权属学校,况且事发当天是星期六,学校却违反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仅不允许孩子放假回家,还要求必须按时上课,并对迟到者进行体罚,最终导致覃天的死亡,这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百色高中及其辩护律师称,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笔录显示,事发当日学校并未对覃天进行体罚,再说覃天家长没有与学校签订覃天的监护权合同,学校没有监护权,覃天的死亡学校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原告诉求理由不成立,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请求。同时,百色高中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给予死者家属5000元抚慰金,但前提条件是“承认校方无过错”。

  黄馨墨夫妇表示,目前校方至少已有4处过错被查实,即学校多次体罚学生;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学生补课;学生身体不适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家长;学校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没有及时抢救。鉴于此,学校提出的调解条件,没有诚意“我们坚决不答应”。

  当日庭审后,审判长表示,该案如当事双方调解不下,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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