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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七人谈:收入差距全方位扩大?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1月30日05:26

  编者按

  “十二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成全国关注的焦点。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二五”期间的收入分配改革划定了方向。

  收入分配改革究竟能否破题?目前的收入分配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是高还是低,其趋势是在下降还是上升?城乡收入差距乃至全方位收入差距是在扩大还是缩小?着力点究竟应该放在何处?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主办、董辅礽基金会特别支持的关于“收入分配现状与改革的研讨会”举行,与会嘉宾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与对话。

  收入分配改革七人谈:收入差距全方位扩大?

  王羚

  时间:

  2010年11月17日

  嘉宾:

  王小鲁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白重恩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华 生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

  李 扬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

  李 实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

  杨宜勇 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主持人:

  杨燕青 《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

  主办:

  第一财经日报社

  董辅礽基金会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的资本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这个现象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有关收入分配的数据和评论

  争议

  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横向比较

  高还是低?下降还是上升?

  华生:从国际上横向比较,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不管用什么口径计算,跟发展中国家相比,最保守地说是不低。根据我们的研究,如果按照国际标准将农户收入计入混合收入,2004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与国际同口径的比重约为44%,在发展中国家乃至中等发达国家中排前列,比如同期巴西是40.91%、印度28.07%。

  同时,我们根据国际惯例的统计口径,将农户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中农林牧渔的收入从劳动者报酬中剔出计入混合收入,这样,中国与国际口径可比的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及占GDP的比重并未下降,反而一直在稳定攀升,从1992年的40.12%上升到43.79%。

  需要强调的是,真正一直在下降的是农村经济的纯收入包括其劳动要素对GDP的贡献,而不是全社会公司化和工薪制就业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所以,目前流行的关于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一直在下降的观点其实是受了错误统计口径的误导。

  王小鲁: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明显下降的趋势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华生的算法是,因为农民、个体工商户这些人既有劳动收入也有非劳动收入,所以统计里不能算成劳动报酬,把这些人全部从劳动报酬里扣除,剩下的是纯粹的工薪阶层的收入。单看工薪阶层收入,它在GDP里的比重可能不是下降的趋势。

  原因很明显,因为中国正处在高速城市化进程中,每年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工薪阶层的人数在不断扩大,农民的人数在减少,把工薪阶层的收入总量单拿出来计算占GDP的比重,可能不是下降的趋势。但这脱离了我们原来讨论的问题。我们原来讨论的是劳动者在GDP这块蛋糕中分得的那块是变大了还是变小了,这个劳动者不能把农民排除,也不能把个体户中间的那部分劳动报酬排除。

  如果把农民全部排除在外,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说劳动者报酬的比重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我个人不同意这种方法。

  我的基本结论是,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的趋势是明显的。我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做了一个重新估算,把农民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分别按不同的权重分成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得出比较可信的结果是: 2000年到2008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了8.9个百分点。按这样看,统计口径的改变并不能改变趋势。它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下降幅度,但整个下降趋势是客观存在的。

  另外,关于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是不是过低,现在至少有两种不同的统计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数据,劳动者报酬2008年占GDP的47.9%,但如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计算,扣除农村居民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的非劳动报酬部分(资本和土地的报酬),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只有30%甚至不到30%,严重偏低。即使完全不做扣除,也只占35%。因此,这两种统计数据差距巨大,不能简单根据其中一种数据下结论。我个人对资金流量表的劳动者报酬数据算法是有疑问的。城乡住户调查数据对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有较大遗漏,但所遗漏的主要是非劳动收入,而劳动报酬数据我判断偏差不大。因此我认为后一个数据,即住户调查数据中的劳动者报酬比较可信。

  贾康:看起来这个数据这十几年确实是在下降,但横向比较,有个最基本的结论,我们现在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高于在表上可看到的11个国家的平均水平三个百分点左右,高于“金砖四国”其他三个国家10~23个百分点。

  说到两个比重下降(编者注:即劳动收入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及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认为应先把初次分配、再分配做个界定,收入分配里所谓的分配总量是国民总收入而不是简单的GDP,很多时候大家直接用GDP来比较,也不是不行。实际上更准确的说法,是国民总收入即GNI的概念,初次分配在统计里面讲的首先是原始收入,形成为基础,同时要增加财产收入。我们感觉,现在统计局的可用数据中能比较好地反映收入分配全过程的是资金流量核算。

  当然,我们最为担忧的是,两个比重有下降趋势,下降趋势是不是跟过度垄断有关,还有居民收入差距悬殊等问题。

  白重恩:我们是用各省支出法GDP来进行研究,并且花了很大精力剔除2003~2004年之间统计方法变化所带来的影响,结果显示,劳动者报酬占比仍然是稳定的下降,尤其在工业内部有一个稳定的下降。总体的劳动者报酬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农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在逐渐减少而农业中的劳动者报酬占比是几个产业中最高的,另一个原因是工业内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在下降。工业中劳动者报酬占比下降的两大原因:一是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到社会上去了;二是垄断程度在增加,由此导致劳动者报酬下降。垄断部门的劳动报酬虽然比其他部门的劳动报酬高,但垄断部门的资本报酬更高,所以从比例上看,垄断部门的劳动报酬占比是低的。

  我们的判断是,从趋势看劳动者报酬占比在下降,究其原因,一些重要因素有其合理性,比如农业在经济中比重的下降和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也有不合理因素,比如垄断程度的增加以及服务发展较慢。

  华生:我同意从形式上看居民部门占国民收入比重是下降的,但因为政府收入跟企业收入的统计上基本上不会有太大遗漏。问题是,所有的遗漏、GDP缺掉的那一块,全都在居民部门,小鲁分析的所有隐性收入全在这一块,如果把这一块加上去,是不是下降,还得再说。

  王小鲁:我算的还是下降,但是下降趋势减轻了很多,如果把隐性收入加上,实际上居民报酬下降幅度较小,而其中劳动报酬所占比重下降幅度更大。

  华生:把农户的收益加入进去衡量劳动者报酬,我认为也很不合理。中国正处在一个急剧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收入在直线下降,你把它放进去,劳动者报酬肯定下降,根据这个下降就说收入分配状况在恶化,这就会产生误导。

  王小鲁:美国可以忽略把农民放在里面,但中国有一半人口是农民。讨论劳动者报酬,把农民放在外面,这个问题就变了。

  李扬:初次分配讲的是要素分配,是劳动和资本对生产增加值的分割。政府只是有限介入,以生产税形式参加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因此,所谓劳动者报酬占比高低,要和适当的对象比,不要笼统地同政府收入比,而主要应同资本收入,即利润相比。因此,应该讨论的问题是:何以资本收入占比在初次分配中有提高趋势。这是经济学和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离开这个基本原理来讨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可能产生误导。在中国,在初次分配层面,除了劳动和资本这两个要素之外,还要加上土地。在西方国家,土地及其所获得的地租,曾经也是初次分配中的一个要素,所以才有生产的“三要素”说,才有被马克思所批判的收入分配的“三位一体”理论。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完成,土地被完全资本化了。土地现在被视为资本的一部分,地租则相应成为利润的一部分。然而,对于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的中国来说,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及其相应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讨论中国的初次分配,绝对不能回避这一块来源。我觉得,所谓国民收入漏统的问题、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问题等等,都与这个要素有关。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的资本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这个现象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有关收入分配的数据和评论。资本化本是一个财务概念,指的是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用之来分析经济发展过程,则指的是一个经济体中大量原本没有价格因而被经济主体无偿取得的生产要素,因进入市场交易过程而被定价,因而形成要素所有者收入来源的过程。在中国,很多要素都经历过这个资本化的过程,尤以土地为甚。因此,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必须高度关注土地的资本化及其收入的分配问题。我以为,造成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土地的资本化收入的大部分并没有被土地的所有者——农民获得,而是被各类参与土地资本化的经济主体获得了。这些主体包括开发商、包括各级政府以及所有与土地资本化过程有关的中间机构和个人。

  华生:其实我想强调的是,现在的问题是蛋糕越做越大,但分配得越来越不公平。如果说对策就是把蛋糕再切大一点,这个话有点文不对题。并不是说一增加劳动者报酬比重,收入分配问题就解决了,关键是要解决居民内部两极分化严重的问题,我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要把根子归结到贫富差距上。

  中国大部分资产是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贫富差距会到这样一个地步,要找真正的原因。我为什么在城乡差距、城乡收入、劳动者报酬上提出不同的观点?如果你认为劳动者报酬低,那就提高,怎么提高?政府带头给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涨工资?国有企业先涨?这样,大家的意见就更大了。强令民营企业涨?就更乱了套。

  我们必须认清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真正的原因,真正有效的药方。

  城乡收入差距

  扩大还是在缩小?

  ●缩小

  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1978年城乡收入差距是2.57倍,2009年是3.33倍。30多年扩大的幅度并不大

  目前城乡收入差距正在基本稳定并缩小,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导致的巨大的财产差距

  ●扩大

  如果把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收入都算回农村收入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没有扩大,反而在缩小。但事实上我们现在2亿农民工在外面,通常的说法在城市里常住的农民工可能也有1.5亿,这部分人其实有很多人已经在城市打工多年

  无论如何,得不出城乡收入差距在缩小的结论

  华生:根据我们的研究,城乡收入差距其实是在缩小的。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1978年城乡收入差距是2.57倍,2009年是3.33倍。30多年扩大的幅度并不大。

  事实上,城乡收入差距大小取决于城乡怎么定义、城乡人口如何划分。目前统计局在计算城乡人口时采用常住人口办法,这样就导致进城打工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被记作城市常住人口,这样必然是人为地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我们在研究中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总人口进行调整,减去其统计的外出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将这部分人口拨回农村。经过调整,城乡收入差距小幅波动和缓慢下降到2009年的2.4倍。

  所以,我们认为,目前城乡收入差距正在基本稳定并缩小,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导致的巨大的财产差距。

  李实:根据我们的研究,城乡收入差距在改革开放初期出现过缩小,但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基本上是持续地扩大。关于统计局的抽样调查,其实并没有漏掉农民工,只要不是举家外迁的,和农村家庭保持经济联系的外出农民工都在抽样框里,也在样本里面。但如果举家都外迁了,在抽样时就抽不到这部分人,这部分人占整个农村流动人口的比重大概是20%~30%。真正被漏掉的是2000万到3000万的人口,这部分人口既不包括在农村样本内,也不包括在城市样本内。

  但即使考虑到这个人群,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也只有一个百分点而已。不会影响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这个大的趋势。可以说,华生那种调整是没有依据的。

  王小鲁:如果把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收入都算回农村收入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没有扩大,反而在缩小。但事实上我们现在2亿农民工在外面,通常的说法在城市里常住的农民工可能也有1.5亿,这部分人其实有很多人已经在城市打工多年。他们长期没有把家搬到城市,因为户口限制,因为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面没有同等待

  遇,住房又很贵等一系列问题。但他们本人在城市已经打工多年,实际上已经是城市居民,首先要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没把孩子带到城市,或者没把父母带到城市,所以要把他的收入算回农村,这不合理。

  现在统计局的数据有一些矛盾,在于在统计常住人口时,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已经算是城镇常住人口了,但在农村住户调查时,那6万多个样本户做调查时,比如一家三口人,有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尽管是长期在外,但是和家庭有密切的经济关系,他们又把这样的人算回农村。这两种统计在口径上不统一,这是统计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因此整个把这些人都算回农村。如果不是这样算,无论如何,得不出城乡收入差距在缩小的结论。

  华生:我认为必须认清楚的是,城乡差距的真实挑战不是收入差距,而是城乡居民财产差距的急剧扩大,而财产差距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转型的主要障碍,也是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不得不面对的主题。

  只拥有价值几万元房产的农民家庭要跻身于至少拥有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房产的市民阶层,面临着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所以,要解决城乡的贫富差距问题,单纯地逐年增加农民的一部分收入已经远远不够,关键是要从农民唯一潜在的主要财产——土地入手,以土地制度的变革来为大部分农民的市民化提供可靠的转化阶梯。

  收入差距趋势

  基尼系数到底是多少?

  扩大还是缩小?

  李实:我有一个基本判断:收入差距出现了全方位扩大。所谓全方位扩大,是指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出现了非常明显的扩大。

  比如,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改革开放初期,基尼系数大概是0.15、0.16,现在上升到0.36。如果考虑到城市内部收入差距低估的问题,最近几年这个差距扩大得更明显一些。

  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初期大概是0.22,现在上升到0.38左右。从2000年或者2002年、2003年以来,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基本上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有所扩大,但上升大概2~3个百分点,8~10年期间收入差距上升两个百分点,速度非常缓慢,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或者80年代后期,速度确实减缓了一些。减缓的原因主要是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村劳动力流动等,比如农村中间最富的人往往可能会迁入城市,这就使得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减小。

  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有不同的测量标准,仅看相对收入比重或者相对收入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就是改革开放初期时,城市居民的收入相当于农村的2.5倍左右,现在上升到3.3倍。

  我们在城市选取10000多个样本,农村有8000多个样本。根据调研,对全国基尼系数做了估计。1988年我们第一次调查时,全国的基尼系数大概是0.38,在那之前,1978年、1980年,世界银行的估计是0.30左右,到现在为止利用最新的数据做出来是0.48~0.49,最高的10%人群的收入和最低10%人群的收入比例,1988年是7.3倍,现在是23倍。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从2002年、2003年以来,保持相对比较稳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过去几年农民收入增加幅度还比较快,过去是年均7%左右的增加幅度。

  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上升得比较明显,最近10年左右基本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中。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是反映在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全国的收入差距,现在能够获得的数据非常少,我们也只估计几个时点,比如2002年和2007年。2002年,我们估计是0.45,2007年是0.48左右,即这5年期间上升了3个百分点,在那之前几乎每年1个百分点的扩大速度。

  光看基尼系数,城市内部大概是0.36,农村内部大概是0.38,全国的是0.48,也就是城市内部、农村内部都没有超过0.4,但全国就变成了0.48。总体来说,收入差距在扩大,但扩大的速度在减缓。

  杨宜勇:基尼系数在1949年挺大的,基本上1958年到1978年就是一条直线。大家都认为,收入差距不管用什么来衡量,目前都还在扩大,只是扩大的速度可能稍微减缓。2007年,城镇基尼系数已经开始缩小了,城乡的还在扩大,决定总的基尼系数还在扩大。

  王小鲁:现有的统计数据低估了城市内部居民收入差距。城市高收入居民有大量收入没有纳入统计,特别是大量“灰色收入”没有纳入统计。若把这个因素考虑进来:第一,城市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和差距现状都比我们原来认识的要大很多;第二,这也拉高了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所以,城乡之间的差距也会大幅度扩大。基尼系数会扩大,估计可能在0.5到0.6之间。

  对策

  最低工资

  一把双刃剑

  对待最低工资的问题应该谨慎,要能与当地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考虑

  影响收入差距的最大因素是失业,一个地方失业率高,收入差距必然大

  不应该通过工资政策的调整,特别是提高最低工资造成失业率增加

  失业率上升不仅不会缩小收入差距,反而会扩大收入差距

  杨宜勇:有位省长问我,作为一个省级单位,在收入分配上能做什么?他觉得省里一点办法都没有。其实,远不是这样。我说,地方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提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你做不做?他都不愿意做。

  为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我们是强烈要求以缔约国的身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最低工资公约说的是最低工资是当地(市、县)平均工资的40%~60%,这是合理的区间,但我们这么多省市自治区从来没有达到过。

  第一次搞最低工资只有平均工资的16%,搞了十几年,现在全国平均就百分之二十几。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目的,过分偏向资本,一味让渡土地、让渡环保,让渡劳工的权利。

  我认为,最低工资不能定得太低。我们老说一个地方118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最高的,恰恰那个地方跟平均工资相比是较低的。我算来算去,唯有海南省海口市相对最高,也就是30.6%,最低工资的标准占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6%。

  李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我稍微有点担忧,有点不同看法。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我们对最低工资和就业之间的关系都没有很好地研究。过去,因为最低工资的问题不太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往往最低工资标准要不被定得很低,要不有了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切实执行。

  现在,中央政府对最低工资问题非常重视。去年以来,很多城市都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的城市提高的幅度非常大,20%、30%,在搞竞赛。最低工资法规解决的只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支付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对最低工资的作用抱太高期望,不能期望通过调整最低工资提高工资的平均水平和缩小收入差距。

  我认为,对待最低工资的问题应该谨慎,要能与当地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考虑。我们国家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就业。实际上,影响收入差距的最大因素是失业,一个地方失业率高,收入差距必然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通过工资政策的调整,特别是提高最低工资造成失业率增加,从而带来更多的失业问题。失业率上升不仅不会缩小收入差距,反而会扩大收入差距。

  过去,最低工资提高以后之所以对就业没有影响,原因是最低工资定得太低,再者,在制定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才导致最低工资和就业之间不产生密切的关系。还有其他因素在刺激就业,有相互抵消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认为最低工资标准要确定在一个切合实际的水平。我经常建议,最低工资制度能够使得低工资人群中5%~10%的人受益就相当不错了,千万不要期望能够使20%、30%的人受益,那样肯定会对就业产生影响。

  白重恩:国外的一些关于最低工资对就业影响的研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研究,主要是基于服务业,比如麦当劳,就业可能对最低工资的变化不敏感。但中国很大一部分就业还在制造业,这块就业对工资很敏感。

  李实:是非常敏感。中国那么多小企业,利润率非常薄,它们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最低工资上升对这些企业肯定会产生影响。

  白重恩:关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我们用国有企业的数据做了一个估计,发现如果用行政手段让工资上涨一个百分点,就业的增长就会下降一个百分点左右,两者对劳动者报酬的效果正好抵消,不会增加劳动者总报酬,反而会加剧收入分配不均,有工作的人收入增加了,但没有工作的人收入更差了。

  初次分配

  市场与政府之手

  初次分配是市场机制问题,是要素的供求发挥基础性作用。如果对这个市场过程外加一个标准,不仅没有实施的抓手,而且有悖市场经济原则

  贾康:初次分配要充分尊重市场。实际上,主要是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初次分配中生产税占比高低则是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不是政府想怎么样就怎么收,这跟税制、税基当然有关系,但也跟市场力量有关。

  在初次分配中,政府最该做的首先是培育市场,创造顺畅的市场环境,通过促进市场机制发育、减少市场阻滞,促进要素价格合理化并维护物质利益导向下的“原始动力”保持在足够高的水平上。

  李实:我认为,初次分配到现在为止还是要解决市场扭曲和市场不完善的问题。所谓市场扭曲,是指现在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分割,存在着工资的扭曲。我们的资本市场也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很多中小企业都很难得到相应的贷款。

  垄断有很大的市场,很大程度上与资源价格扭曲、资源本身的垄断性都是相关的。从完善市场、打破垄断的角度看,政府能够做更多的事情。在现阶段,政府可能考虑更多的应该是再分配领域。

  白重恩:除了我们通常将收入的要素分配称为初次分配和将可支配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间的分配称为再分配,其实还有一个1.5次分配及企业的资本报酬的分配,资本报酬以红利的形式或者以利息的形式分配到居民部门。

  政府在初次分配中能做什么?一是减少垄断,还有就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我们服务业发展比较慢,服务业劳动报酬占比高于制造业。

  农业的劳动者报酬占比最高,建筑业第二、服务业第三,制造业最低。如果第一阶段结构转型是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带来劳动者报酬占比降低。第二阶段应该是服务业比重越来越大,劳动者报酬占比逐步增加,但我们的服务业增长速度很慢。

  王小鲁:我觉得现在有些争论有点偏离主题,大家都说收入分配出问题了,就跳过再分配搞初次分配。工资究竟是该市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应该先把这个事搞清楚。毫无疑问工资应该由市场决定。政府可以适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代替市场决定工资。

  李扬:初次分配是市场机制问题,是要素的供求发挥基础性作用。如果对这个市场过程外加一个标准,不仅没有实施的抓手,而且有悖市场经济原则。

  我认为,在初次分配层面,最重要的问题是保护产权,要保护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所有者的产权,使得他们能够获得该要素进入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收入。现在能够确认的事实是,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了。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不断被卷入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然而,土地的所有者并没有相应获得其应有的资本化收入,而是被其他主体获得了。鉴于此,我认为,一定要解决资本化的过程以及该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及其分配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城乡收入差距肯定会缩小。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在于城乡统筹发展,在于下一步要用城乡统一发展眼光规划城市化过程。

  再分配领域

  逆向调节需改变

  我们现在提收入分配改革,其实改革的主体意识都没完全到位

  改革的主体除了政府,还有企业和劳动者

  政府还要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作用、责任,劳动者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的收入分配改革的主体

  贾康:政府在再分配中,应该体现市场经济共同的“抽肥补瘦”调节原则。

  我们有这样一个认识,是中国要解决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的问题:价是指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税是指税制的合理化调节;财是指财政体制——在其框架里,政府和企业之间、政府各层级之间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怎样合理化。

  我们感到最为担忧的是,两个比重下降趋势与过度垄断有关,还有居民收入差距悬殊所包含的问题。

  从财政视角剖析,近十多年来税收等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超GDP增长的表现,相关的因素涉及到中国发展特征、城镇化问题、产业转型、人口红利问题,进口增长贡献问题,企业效益提高问题,税收征管加强问题等。

  从政府视角上,我们认为财税体制存在不利于比重提高和遏制两极分化的因素,间接税的国库收入功能被依赖过重,国企分配关系向企业过度倾斜,再分配调节力度不够,规模比较小,制度建设有缺失,预算管理上缺乏制约政府支出的制度设计等。

  从这个角度,我们提出一些建议:比如优化结构性减税、逐步实现间接税比例降低、结合多项改革,需加快房产税改革逐步强化再分配、加大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力度促进垄断行业改革、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提高再分配里的转移支付规模和绩效、强化支出规模方面的制度法制化、民主化的约束力以及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

  王小鲁:要素资本化是市场化的必然过程,这个我完全同意。但要素充其量是劳动、资本和土地,不能把权力算成生产要素,现在出现了四要素分配的格局——权力参加要素分配。而且在资本化过程中,无论是股票上市还是土地转卖,权力参与分配的现象很普遍,我觉得权力资本化是当前收入分配最突出的问题。

  大量的“灰色收入”主要是这里产生的。同样是房地产开发商,我拿不到地,你能拿到地,你背后有权力背景,有私下交易,一块地一转手就可以赚几个亿,其中一部分可能是和握有批地权力的人共享的。这对收入分配造成了非常大的扭曲。

  相比之下,单位发实物、购物卡等现象还是小事,更大的问题是资本市场、土地市场这些领域的分配不公,而且常常和权力有关。这实际上形成了逆向再分配,而且是一种最坏形式的再分配。

  华生:真正解决贫富收入问题很难。农民工加上家属,现在两三亿人了。要解决他们的收入问题,整个分配格局就要改变。土地出让金等,如果统统用在农民身上,城市基本建设投资就要砍下去了,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像小鲁说的隐性收入问题,我非常赞成。隐性收入透明化,会影响千千万万人,不光是官员。要建立一套透明的体系,监管钱的去向,这个时候喊疼的人很多,包括我们自己在内。

  实际上,收入分配改革最后一定跟总人口当中5%~10%这部分强势居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强势居民的发言权最大,所以收入分配改革真是很难。

  杨宜勇:我们现在提收入分配改革,其实改革的主体意识都没完全到位。改革的主体除了政府,还有企业和劳动者。政府还要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作用、责任,劳动者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的收入分配改革的主体。

  日本上世纪50年代初,人均GDP才一二百美元,经历了上世纪60年代的起飞阶段。半个世纪,日本的基尼系数就在0.25到0.35之间,现在回到0.25,日本很好地实现了共同富裕,这和文化有关。比如,日本企业内部初次分配一般差距不超过三倍,再加上社会保障,基尼系数0.25就很容易达成。但我们,某些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是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2000年,我到一家日本企业访问。企业老总说,1998年金融危机裁了20%的人,很心痛。他说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裁人了。我去年又碰到他,他说这次金融危机没裁人,但裁了20%的工资。这就和一国的国民文化很有关系。在平常时期和危机时期,都要有这样一种心态,才能使得收入差距不拉大。

  白重恩:我们的起飞阶段和日本的起飞阶段有很大的不同,日本的起飞阶段尽管出口很多,但国内的经济从来没有国际化过,很少有外国公司在日本生存下来,而我们来了大量的国外企业,这会自然拉大收入差距。外资企业的高层员工和普通老百姓之间有收入差距,外资企业的高层员工的收入高,也拉动内资企业的高层员工的收入,这也拉大收入差距。这个差距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限制外资企业投资,或者限制企业给高层员工付工资,从而影响企业吸引人才,都会影响整个经济发展。

  华生:要搞市场经济,收入差距很难避免。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由于制度性的垄断,由于对权力本身的垄断,还有资本权力的滥用,导致了最大的收入差距。我认为跟这些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因素所造成的高额、巨额的财产收入,还包括资源的垄断和市场的垄断,实际上是现在要解决的重点。

  教育、社会保障

  公平与完善

  养老保险的负担很重

  社保的另一个问题是参与率低,现在参与率50%多一点,这也跟缴费率太高有关

  如果算所有税费中哪一个最具有累退性,应该是社保缴费

  现在一讲要改善社保、要扩大公共服务,马上就有人问钱从哪儿来?资本市场、土地市场上那么多“灰色收入”流走了,政府自身消费在膨胀。这些钱如果管住了,上面这些问题基本上应该能解决

  白重恩:收入分配的不公最终是教育机会的不公。收入从长期来说取决于教育水平,目前在教育方面的不公问题挺大。现在农民工子弟的教育存在特别大的问题。比如高考的指标影响,当外省的农民工子弟到城里,不能参加这里的高考,即使给他钱在这里上学,他上高中也一定要跑回乡下去,因为这里学校的教学不能为他们本地的高考做很好的准备。

  另外,从财政上说,如果每个孩子能够把政府给他的教育赞助当成一个教育券带着到处跑,就好多了。现在是甘肃的孩子跑到北京来,全部由北京来负担教育支出。如果对教育的补助能够流通,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教育不公的问题。其实除了教育之外,基本公共服务都要增加可携带性。

  王小鲁:现在城镇不完全统计就业人数三亿多人,但社保只保了一亿多,至少有一半没有保进来。没有保进来的这一半是什么人?基本上都是低收入的人,都是非正规就业,或者是农民工,或者城镇的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低收入人口,更需要保障的这部分人恰恰没有被保进来。

  白重恩:社保不一定对他们有好处,因为他参加社保,虽然退休以后可以拿到福利,但现在没退休时需要缴费,总体算来是否合算还不确定,尤其是现在比较缺钱用的情况下,强制他储蓄可能并不符合他的本愿。

  王小鲁:你说的问题是存在的。负担过重,导致一些人不愿意进入社保,因为承受不了那个压力。还有,比如农民工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企业贡献那一部分你又拿不走,最后变成了当地的财政收入。据说,深圳这一项就几百个亿,这都是属于农民工的,这笔钱不该属于政府财政。

  白重恩:现在农民工社保缴费可以带走。

  杨宜勇:统筹的只能带一部分。

  王小鲁:你自己缴的那部分可以带走,但企业缴的那部分不能带走。现在的社保某种程度上形成了逆向的再分配,保了中等收入以上的人,没保最低收入的人群。制度设计不利于最低收入这部分人,怎么能在制度设计上解决这个问题,把这些人都保进来,是关键。

  像公共服务、医疗、教育等问题,还有住房,都是再分配,这几年有不少改善,但总体看还没解决好。

  白重恩:养老保险的负担我认为是很重的。从缴费率上说,美国是个人缴6.25%,企业缴6.25%,加起来是12.5%。我们的标准是企业贡献20%,个人贡献8%,企业贡献的这部分实质上也是个人贡献的,因为这部分也是劳动力成本,如果把企业贡献这部分拿掉,企业直接把这部分钱给员工,就可以增加劳动收入,所以把20%和8%加起来就相当于28%的税收。在劳动收入上的税收,这一块特别高。社保的另一个问题是参与率低,现在参与率50%多一点,这也跟缴费率太高有关。如果算所有税费中哪一个最具有累退性,应该是社保缴费。

  当然,有很多企业不参加社保,一些比较小的企业没有参加社保,参加社保的这些企业里,社保缴费累退性很强。我们按照地区的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起点,收入如果低于60%还仍然要按照60%来缴费,300%以上那部分就不缴费。如果增加国有企业的分红,然后用这个收入来降低平均的社保缴费率,对收入分配、对就业都会有很大的促进。

  王小鲁:现在一讲要改善社保、要扩大公共服务,马上就有人问钱从哪儿来?资本市场、土地市场上那么多“灰色收入”流走了,政府自身消费在膨胀。这些钱如果管住了,上面这些问题基本上应该能解决。还有像国有企业利润上缴问题,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不是太大的问题,但自然资源收益和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分配,需要通过建立一套合理的税收制度和国有企业利润分红制度来解决。这笔钱应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

  摄影记者/王晓东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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