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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拳治理外资高价药 预计每年减负近20亿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11月30日23:17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于12月12日开始降低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并且取消了一些药品的单独定价资格。高价的外资基本药物首次遭遇全方位政策性打击。

  发改委公布的名单显示,176个单独定价品种的最高限价被调低,粗略统计涉及40家外企的107种药品。发改委官员表示:“这一次几乎所有外资单独定价的药品价格都进行了下调。”

  基本药物全额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体系,最高限价由发改委统一划定。但部分拥有单独定价政策优惠的外资基本药物不受最高限价的制约,仍保留高价并享受全额报销。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抽取了9个样本做统计,外资基本药物的价格平均超出国家限价12倍。

  11月22日,发改委开始筹划调价一事,当时并未惊动相关外企。如此之快的政策调控令很多企业始料未及。上述官员表示:“价格调低是大趋势,这些企业基本都接受了降价,没有遇到反对。”

  此次调价的品种中,罗氏的头孢曲松由原来的93.8元降为65.7元,降幅为30%。不过比起国内仿制药7元的最高限价,这一价格仍然高出很多。

  另外,各省在实际招标中会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有的省份甚至已将价格压到了本次限价线之下。如葛兰素史克公司的头孢呋辛,本次发改委给出的限价是47.3元,而2009年青海的实际中标价仅为31.73元。

  对次,上述发改委官员表示,发改委在做出决策之前充分考察了各地单独定价品种的实际销售价,“给出的限价肯定是低于平均市场价的,而且限价会产生传递效应,明年的基本药物招标中,各省肯定还会相应降低中标价。”

  发改委预计,本次调价每年可减轻国内药费负担近20亿元,并且明确表示将“分期分批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在调低限价的同时,发改委取消了16种药物的单独定价资格,这也是国内价格制定部门首次大规模取消单独定价。

  自从2001年原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单独定价行为以来,单独定价的数量有增无减,成为全国20000多种药品中的特权阶级。仅在基本药物目录307个品种中,就有70多家企业的325个西药品种以及30多家企业的136个中药品种享受单独定价的政策。

  目前,对于药品继续降价以及撤销单独定价资格,发改委尚无时间表。上述官员表示:“这次主要动的是外资单独定价品种,其他品种的价格调整还没有计划。”

  作者:王卓铭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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