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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抓王鹏是因他举报马晶晶父母有经济问题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12月03日03:35
拿到“释放证明书”的王鹏。新华社 发
拿到“释放证明书”的王鹏。新华社 发

  举报官二代遭跨省刑拘 当事人王鹏昨终被释放

  继彭水诗案、稷山文案、王帅帖案后 宁夏吴忠再发王鹏错案

  当地承认办案存在过错解除刑拘 免去区公安局长政委职务

  当事人

  王鹏:江苏省灌云县人,2003年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毕业前,王鹏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研究生,而且收到了接收函。但王鹏最终未能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据说是因遭人举报而未通过政审。毕业后,王鹏先后在上海、南京准备考研。2009年通过考试到甘肃省图书馆工作。

  马晶晶:宁夏吴忠市人,王鹏的大学同班同学,两人被分在一个宿舍。2007年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共青团银川市委。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现任中共吴忠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

  王鹏错案回放

  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赴甘肃省,以涉嫌“诽谤罪”为名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参加宁夏公务员考试中作弊。

  11月27日,王鹏父亲王志昌从吴忠赶到北京寻求法律援助。此案被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12月1日23时许,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对王鹏解除刑事拘留,王鹏获释。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媒体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据新华社电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通报说,今年11月23日,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对当事人王鹏实施刑事拘留,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吴忠市委、市政府认为,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关注报道,以及法律专家和网民关注、评述刑事拘留王鹏事件,是积极主动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具体表现。市委、市政府责成吴忠市有关部门对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鹏案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存在过错,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

  据介绍,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

  吴忠市公安局:

  抓王鹏是因他举报马晶晶父母有经济问题

  本报讯 12月1日一早,记者来到吴忠市公安局采访“王鹏被跨省刑拘”事件。让吴忠警方欲说还休的是这样一种说法: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捕王鹏,并不是因为其举报了“官二代”马晶晶,而是因为他多次举报马晶晶的父母——两名厅局级官员存在“经济犯罪等问题”。

  1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对身在甘肃的青年王鹏实施拘捕。舆论普遍认为,王鹏是因为举报昔日同窗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才会被跨省拘捕。因为吴忠市警方一位姓石的刑警队副队长曾对媒体记者表示,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所以认定其“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这个事通过当地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决定以公诉程序来追究王鹏的责任。

  利通区公安分局一位高级警员12月1日却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此次拘捕王鹏与其多次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并没有直接关系。该警员称,自2007年开始,王鹏就以匿名信的方式向吴忠市各大党政机关举报马晶晶父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

  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现任中共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据说此案已经惊动当地政界,“对马家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该警员透露说,今年10月,马晶晶及其父母就匿名信事件,“求助”吴忠市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侦查。(中青)

  “官二代”是否作弊仍是谜团

  尽管“王鹏案”以吴忠市“纠错”放人,并下马若干官员告一段落,但处于风口浪尖的“官二代”马晶晶是否在公务员考试中真的作弊?

  王鹏:

  马晶晶大学成绩总是倒数

  据王鹏以前所发的帖子说,马晶晶在大学4年期间,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第几位。但2007年7月马晶晶参加宁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从角逐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一职的408人中脱颖而出,笔试面试均第一名,最终考取,因而质疑作弊。

  网帖还称,马晶晶的母亲丁兰玉和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学武曾在一起共事,两人是老乡,私交很深。公开资料显示,丁兰玉和张学武都曾同时担任过吴忠市委常委。

  11月30日,宁夏人社厅对此作出回应,称举报内容不实,并出示了马晶晶公务员考试答卷的复印件。

  马晶晶:

  王鹏写匿名信诽谤达三年之久

  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被举报者马晶晶也曾向警方举报王鹏“恶意诽谤诬陷”。

  马晶晶表示,2007年9月至今,王鹏不断写匿名信,反复发网帖,对自己及父母进行“恶意诽谤诬陷”,长达三年之久。今年4~5月,王鹏再次上网发帖,污蔑其公务员考试作弊。2010年10月15日,马晶晶向警方举报王鹏的“违法行为”。

  新华社发表时评指出

  警惕司法机关沦为

  权贵“家丁”“打手”

  在媒体的密集关注下,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2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拘王鹏错案,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并对处理此案的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

  然而,这起事件远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对其背后的种种予以彻查。

  作为执法者,利通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和民警不可能不知道诽谤罪的常识。即便不熟悉《刑法》的相关规定,也能从近年来公众广为关注的彭水诗案、王帅帖案等类似事件中获知一二。更不用说2009年3月公安部还下发“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专门提醒各公安机关,“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其中严格限定了可被认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三种情况,公民发帖举报公务员招录徇私舞弊显然不在其列。

  重重教训和规定之下,利通区公安分局仍然重蹈覆辙,令人匪夷所思。例如案发地明明在宁夏银川,远赴甘肃办案抓人的却是与此无直接关系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而被举报人的母亲“正好”在吴忠市担任主要领导。根据媒体调查,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由此不难看出,王鹏错案绝不仅仅是“使用法律不当”的问题。

  从彭水诗案、稷山文案、王帅帖案到王鹏错案,归根到底,源自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使公安司法机关沦为权贵的“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和压制群众意见的“噤声器”。司法机关是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王鹏错案中,到底有没有公权私用、司法腐败,到底谁该为公安机关的乱执法负责,我们期待下一步的答案。

  (新华)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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