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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家族弊案二审:陈水扁获刑20年 > 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消息

陈水扁服刑编号1020 与他人同住一4平小屋(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12月03日03:24
  据新华社台北12月2日电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2日下午被移监到台北监狱服刑,其收容人编号为1020,与另一人同住一间面积约4平方米的舍房。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狱方表示,陈水扁经过身体检查、理发后进入“和一舍”,与另1名背景单纯的收容人同住。

  与案件有关的定谳罚金、没收、追缴,以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同案被告判刑确定部分,台高检署2日下午发交台北地检署执行。吴淑珍预计最快于下周由台北检方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

  至于追缴犯罪所得方面,台检方在侦审期间已扣得927万多美元,将予以没收,并连带追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总计270万多美元;罚金部分,台“最高法院”判决陈水扁夫妇总计需并科罚金3亿多元新台币。

  台检方表示,执行检察官将清查陈水扁夫妇的财产状况,询问2人是否愿主动缴交相关款项,再进行没收程序。据了解,特侦组目前查扣的陈水扁家财产总计13亿多元新台币。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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