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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北京无业居民及学生儿童门诊看病可报销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07日16:25
  中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150万北京城镇居民看病时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了。根据北京市最新公布的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政府每年将投入6.9亿元确保“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详细情况下面连线中央台实习记者贾昊霖。

  主持人:请简要介绍一下北京市新公布的医疗保险办法关于门诊报销制度的具体规定。

  记者:这一次新公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建立门诊报销制度后,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并实行转诊制度。

  按照现行的医保制度,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三个群体享受不同的补助标准。“一老”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补助5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三类人群年人均补助240元。而新的医保制度则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60元进行补助。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达到6.9亿元。

  新办法规定,“一老”个人缴费每年300元;无业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0元;“一小”个人缴费每年100元,与原政策相比提高了50元。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新办法还将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9月1号至11月30号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次年的1月1号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过,由于今年是《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所以参保缴费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号至2011年2月28号,在此期间参保缴费就可以在2011年1月1号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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