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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用姐姐身份证结婚 十余年后离婚无法分财产

来源:重庆晨报
2010年12月08日05:39
  姐姐为避免重婚,无奈用妹妹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连婚礼都不敢办 妹妹用姐姐的身份证结婚,结婚14年只能算同居,丈夫拿走了住房和门面 漫画/朱正非

  明明结婚十多年

  只能算同居

  妹妹用姐姐身份证结婚,离婚没法分财产

  周洁

  本报讯 (记者 周洁)因为没有到法定婚龄,妹妹用姐姐的身份证结婚,没想到这段婚姻没能长久。离婚后,前夫仗着她使用假身份结婚,拒绝与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今,妹妹决定要换回自己原来的身份,讨回本应属于她的财产,却发现困难重重。

  未婚先孕

  妹妹用姐姐身份证结婚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1992年。当年,璧山青木关19岁的李燕(化名)和朱某相恋后不慎怀孕,两人于是到青木关镇办理结婚登记。但工作人员看了李燕的身份证后严肃地说:“你才19岁,这么小就想结婚,绝对不行!”两人顿时面面相觑。

  “没有登记,等于未婚先孕,要罚款的。”冥思苦想后,李燕向比自己大3岁的姐姐李娟(化名)求助,希望能与姐姐互换身份。想到妹妹的困难,加之父母的劝说,姐姐答应了妹妹的请求。当年底,李燕以姐姐的身份与朱某办理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李燕的,但照片下面白纸黑字赫然写着姐姐李娟的名字。

  1998年,姐姐李娟也决定结婚,当她和男友高高兴兴地拿着证明材料去民政局登记时,同样碰了壁:工作人员称她在6年前已经登记过了。姐姐李娟又只好用妹妹的身份证登记,姐姐的结婚登记照下写着妹妹的名字:李燕。从此,姐妹两人就彻底互换了身份。

  麻烦来了

  离婚后前夫拿走财产

  婚后,李燕与丈夫在北碚区经营干货生意,生下女儿后,还在碚峡路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两间门面,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每次一想到结婚证上不是自己的名字,李燕心里还是隐隐感到一丝不安。她曾悄悄去民政局,试图变更结婚证上姐姐的名字,却始终没有成功。

  结婚证的名字还没改过来,李燕和丈夫的矛盾却产生了。2006年,两口子闹离婚,李燕又只好硬着头皮,用姐姐的身份到沙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家里的财产都是我们一起挣的,我曾经提出过要一半财产的问题,但他却以我结婚的身份是假的为由,拒绝我的要求。他不仅要去了住房和门面,甚至连我的金银首饰也全部拿走了,只把女儿留给了我。”李燕说,当初自己用假身份登记结婚是有错在先,她害怕将前夫逼急了会揭发自己而受处罚,所以只好忍气吞声。

  李燕苦笑着说,身份互换给姐妹俩都带来了很多不便。“由于身份是假的,当年姐姐结婚都不敢办婚礼,10多年来,也一直没有一份正规的工作。我们一直都在为当年的错误买单,现在我们都想恢复身份,我要讨回属于自己的财产。”李燕说,今年,姐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姐夫重新办理了结婚证,恢复了身份。但是自己却遭遇了重重困难:找民政局证明自己和前夫的婚姻关系也被拒绝,毕竟,在结婚证上,前夫的妻子是姐姐李娟。李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她决定起诉沙区民政局,要求撤销她用姐姐的名字和前夫取得的结婚证和离婚证。

  法官说法

  只能算同居

  记者昨日从沙区法院获悉,法院驳回了李燕要求撤销和前夫取得的结婚证和离婚证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桩离奇的结婚案,承办法官感到十分为难。“这对姐妹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了如此尴尬的处境。”法官说,按照目前的情况来判定他们只能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得不到认可。李燕只能以同居关系起诉“前夫”要求一定的补偿,而不能按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很显然,这样分配李燕会吃亏,但也别无他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她自食其果。”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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