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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出事不算工伤 死亡获一次性补助金34万(图)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0年12月10日05:04
工伤保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工伤保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引发读者热议

  喝酒出事算不算工伤?不算!

  修改稿还实现了因工伤死亡的“同命同价”,一次性补助金达34万元

  河南商报记者 王轩昊

  商报昨日刊登的国务院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消息,引发了读者热议,不少读者希望了解更多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内容和相关解读。

  商报记者了解到,除“上下班受伤算不算工伤”有了答案外,此前备受争议的“因公陪酒伤亡算不算工伤”问题,这次也有了明确答案。

  另外,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有了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并实现“同命同价”。

  【新规解读】

  因工死亡实现“同命同价”

  旧规:按当地平均工资算

  新规: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算

  在现行规定中,因工死亡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计算。如果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工资,以全省标准计发。

  但目前工伤保险基本上是县级统筹,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大,使得平均工资差距较大,由此带来的因工死亡补助金差额也十分大。

  修改后的草案中,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按此计算,条例修改后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可达34万元。

  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争议问题有了答案

  旧规:“酒烈士”算不算工伤存争议

  新规:明确规定不算

  备受争议的“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尘埃落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认定为工伤。

  3年前,南京某中学一位会计因陪劳动部门领导喝酒后猝死,学校打算为猝死会计申请工伤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在此次修改中,这一问题也有了明确答案。草案第十一条规定:“醉酒导致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旧规:企业、个体户要参保

  新规: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要参保

  此次修改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要求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同时,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

  此外,现行条例规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参加工伤保险,修改后的条例要求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参加工伤保险。

  【市民声音】

  宽泛的工伤认定范围

  是否对企业不公?

  网友“大林青蔫”说:如果有人上班时顺便送孩子上学,送孩子上学时出了事,也能算工伤吗?

  人民网网友说:这个规定很不公平,对企业来说,如果职工有情绪,骑个自行车往路边的树上一撞,岂不是也要算工伤?

  解答: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律师认为,其实近几年,很多地方已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上下班道路中的事故列入工伤认定,这次国家将其写入《工伤保险条例》,是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的规定。这表明国家正在给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张少春律师认为,网友上述疑问,在现有法律中都有相应的处理依据。

  工伤保险基金会不会被滥用?

  修改草案中规定,将建立国家性的工伤保险基金项目。

  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改由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如果能够建立,固然是好事,但是实施过程中,这笔钱是否真正能用在劳动者身上?会不会被滥用?另外,基金的钱,来自哪里?”郑州市民刘女士提出这样的疑问。

  张少春认为,草案只是为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作出原则上的规定,实际操作细则,将会陆续出台。“基金的管理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细则。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国务院肯定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陈步雷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出台具体的可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预防的项目目录,以防止基金滥用。他认为,目前更为重要的,是解决劳工“权利贫困”问题,充分发挥劳工监督的作用。

  相关链接

  看看这些情况算不算工伤

  1.因工受伤,但单位未办工伤保险

  判断:算,费用由单位支付

  依据: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2.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3.职工因工作患瘟疫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由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

  4.在单位食堂用餐食物中毒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视同工伤。”

  5.白领伏案工作落下颈椎腰椎病

  判断:目前还不算

  依据:据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解释,受到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的约束,颈椎腰椎病、肩周炎和高血压等病种目前尚未被正式列入我国115种法定职业病范畴。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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