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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首个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透露四万条执法处罚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10日08:52
  本报记者郄建荣

  至今,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信贷制度推出已经3年。3年来,环保部门共向银行系统发布了四万多条执法处罚信息。今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环保部政研中心)发布的首份《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披露,全国执法处罚的信息已经全部纳入了银行征信系统。

  “绿色信贷是七项环境经济政策中进展最快的。”环保部政研中心副主任原庆丹今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既表现出了对此项环境经济政策取得进展的满意,也坦陈政策体系不完善直接影响绿色信贷的实施效率。他认为,目前,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仍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和评价,绿色信贷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也并未建立起来。

  纳入处罚信息违法企业受限

  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原庆丹说,这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开始启动。据介绍,此后,环境保护部与银监会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将企业的环境绩效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截至目前有近四万条环保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许多环境违法企业因此被银行限制或收回贷款,绿色信贷政策成效逐步显现。”原庆丹告诉记者,各地也从政策上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政策,他说,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性相关管理办法。河北省还率先对地方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社会发布。

  随着四万条全国执法处罚的信息全部纳入银行的征信系统,原庆丹表示:“肯定有污染企业贷不出款来的。”但是,他也坦陈,到底多少家污染企业没有拿到贷款,还没有做过全面的跟踪。

  只有兴业银行加入赤道原则

  施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核心,就是要向那些污染企业,向那些“黑名单”企业(比如进入了环保部门四万条违法信息的企业)停止发放贷款。在原庆丹看来,这无异于给“那些污染企业断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则需要银行部门狠下心来。

  在环保部政研中心今日发布的这份报告中,披露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情况。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都明确,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严格核查企业的环保停息,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中国农业银行考虑环保因素否决贷款项目83个。但其他银行大多没有发布这方面的信息。

  而且银行界对于加入“赤道原则”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

  “赤道原则”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绿色信贷准则。虽然它是一套非官方规定的原则,但由于其在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环境风险,因而在国际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同。

  据原庆丹介绍,目前,全球范围内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EPFIs)已有69家,既有来自发达国家的成员,也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其银行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国际上90%的融资都是由赤道银行完成的。

  从2008年至今,在中国只有兴业银行加入了“赤道原则”,其他银行仍徘徊在“赤道”之外。

  “我国目前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出现三个层面的状况,以兴业银行为代表加入国际"赤道原则"组织的第一梯队;以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自我建设绿色信贷政策标准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转发文件为主,缺少自主创新的为第三梯队。”原庆丹说,绿色信贷工作更多停留在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阶段。

  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尚不完善

  尽管绿色信贷政策已经推行,但是,从有关方面发布的数据看,由污染企业所引发的信贷风险仍然存在。

  据银监会统计,到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在“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2.3万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23.43%。原庆丹透露,2009年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企业,大多数已经被国家和地方责令关停,给银行造成了许多呆坏账。

  原庆丹认为,政策体系不完善直接影响了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率。

  “政策体系不完善一方面表现在技术政策缺失,特别是缺乏与绿色信贷配套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行业环保绩效评价指南等技术性政策。”原庆丹说,目前的政策多偏重于限制性和约束性,鼓励性、补贴性的优惠绿色信贷政策严重不足,很多规定还主要停留在条文上。由于金融产品手段缺乏,各方利益得不到平衡,优惠的信贷政策难以落实,甚至国家支持工业污染治理的信贷资金还有减少的趋势。

  同时还缺乏指导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技术性政策,特别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的环境、健康、安全性指南等政策文件缺位,使得银行在环境风险评估和信贷管理中缺乏具体政策指导工具。

  原庆丹说,中国的绿色信贷在政策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又呈现出更多的自愿性特点。造成这种政策异化的主要原因,原庆丹认为,是“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由于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银行在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时还是更多从银行的商业利益考虑,对一些界限不清、短期难以暴露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仍然给予信贷支持。另一方面,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也造成各银行在绿色信贷政策贯彻执行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挫伤认真贯彻执行绿色信贷政策银行的积极性。”

  此外,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与评价,使得绿色信贷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建立。

  环保部门和银行业在执行绿色信贷政策上的能力不足也制约了绿色信贷的贯彻落实。能力不足包括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的缺乏。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认为,我国绿色信贷监管及执法体系仍需要完善,同时还要加强环保银行部门之间的协作。

  “今后,环保部政研中心将每年发布一个报告,今年的报告更多的是表扬,明年的报告将有批评的内容。”原庆丹说,明年,环保部政研中心将尝试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和评价。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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