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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栢景湾爆炸案一审宣判:被告获刑七年(图)

来源:合肥在线
2010年12月14日10:11



  “栢景湾爆炸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韩某某被判七年,赔偿受损邻居近109万

    ■韩家人表示肯定上诉,原告律师质疑:房屋贬值损失为何未认定?

  “被告人韩某某意图自杀……并最终导致发生爆炸,造成栢景湾小区多家住户及小区公共设施财产损失,已经鉴定的损失为5078000元……应依法惩处。”12月13日下午,“栢景湾爆炸案”一审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所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1089088元。

  宣判

  韩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12月13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栢景湾爆炸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公开进行了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意图自杀,将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分离,而造成天然气大量释放,并最终导致发生爆炸,造成栢景湾小区多家住户及小区公共设施财产损失,已经鉴定的损失为5078000元,应认定危害严重,且不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最终,被告人韩某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所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1089088元。

  释疑

  是自杀还是无意之举?

  法院判决:韩某某意图自杀

  对于检方的指控,在11月29日的庭审中,韩某某拒不认罪:“我没有自杀,也没有与别人有暧昧短信,这些都是冤枉我的。”

  “当时,我正在上网,老婆让我去接孩子放学,我不愿意去,于是老婆就去接了。后来,老婆又让我去朋友家吃饭,我也不想去,而且老婆吃完饭后,让我开车把她接回来,由于路途较近,我就让她自己走回来,就因为这些事情我和她吵架了。”韩某某当时在法庭上称,“由于当晚我喝了点酒,老婆回来时,我都没有醒,于是她就把我弄醒,然后又走了,我饿了就打开煤气开关,但是没打着,我接着又继续睡。”

   他还称,睡醒后就起来去上厕所,坐上马桶后,只是点了一支烟,就听见轰的一声发生爆炸了。“当时我就从卫生间爬到客厅,人就昏迷了,后来还是住在对门的哥哥把我叫醒,然后哥哥就报了警。”

   因此韩某某认为,起诉书指控不属实,本案应属天然气泄漏引发的意外事件,自己无罪。

   然而,在12月13日下午的判决中,法院认定为被告人韩某某意图自杀,才造成了后面的爆炸。

   天然气软管人为拔掉?

   法院判决:软管人为分离

   在11月29日的庭审中,争辩的焦点之一就是天然气软管是不是人为拔掉的。为此,检方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2009年10月23日栢景湾爆炸的6个小时前,韩某某拔下了天然气软管。

  对于韩某某的辩解本案是与己无关的意外事件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关键环节,即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韩某某拔掉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导致天然气释放,故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经法院审理查明:

  1.D402室满足天然气爆炸的唯一条件是,D402室厨房天然气单嘴阀与灶具软管的非正常分离后,天然气单嘴阀经数小时所释放的天然气量与空气混合后,遇室内火花发生爆炸,即D402室厨房天然气管道单嘴阀与灶具软管非正常分离在先,爆炸在数小时之后;

  2.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证人证言,均证实当晚10点多钟,开锁工人张某某将门打开后,韩某某妻子王某某、岳母万某某进入房内,均未到过厨房动过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且在该时段,均未闻到在出站前已进行加臭处理的天然气的刺鼻臭味,同时,持有韩某某家门钥匙的只有韩某某及其妻、其母亲三人。公诉机关还出示该小区录像资料证实王某某、万某某带着孩子于当晚23时27分离开小区后,并未再次返回的事实,故2009年10月22日23时15分左右至23日凌晨5时14分爆炸发生时近六个小时的时间内,D402室只有韩某某一人。且对这一事实,韩某某及其辩护人当庭均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室厨房内的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人为分离,只有韩某某一人所为。

  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法院判决:过失犯罪

   在本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遭受损失的栢景湾小区24户业主,也向法院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某赔偿千万余元的损失,这其中包括家具损失、家电损失、装修损失、租房费用、搬家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房屋贬值损失等,并且各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出韩某某是意图自杀,拔掉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释放天然气才导致爆炸,致使该案发生,韩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求从重处罚。

  而法院经审理查明,韩某某因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以赔偿。并且,法院还认为韩某某间接故意犯罪证据不足,应认定其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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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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