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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寓火灾房租补贴每户每月每平方米为70元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12月15日14:28

  “11·15”房租补贴方案出台

  每户每月70元/平方米 中介费按一个月房租补贴发放

  □记者 孔同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静安区获悉,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已出台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善后过渡安置房租补贴建议方案,设定70元/平方米/月房租补贴标准,按户发放过渡安置房租补贴。

  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在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前期征求受灾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11·15火灾善后赔偿和相关救助的方案》,制订了一份 《胶州路728号受灾住户善后过渡安置房租补贴建议方案》。 《方案》从补贴办法、补贴对象、具体补贴事项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所涉及的补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受灾住户。

  《方案》提出,对搬离临时安置点的胶州路728号内的房屋产权人,按房地产权证计户,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房型的市场租金标准,就高设定70元/平方米/月房租补贴标准,按户发放过渡安置房租补贴。对可能发生的中介费,按一个月的房租补贴标准发放给房屋产权人。房租补贴自受灾住户签订房租补贴协议并搬离临时安置点之日起算,至受灾住户签订受损房屋的正式赔偿安置的相关法律文件之日止。对未申请过临时安置的住户,补发其自2010年11月15日起算至本方案实施之日的房租补贴。善后过渡安置期间房租补贴费用首期按6个月结算发放,以后每次按三个月的补贴费用在第一个月的前7天内给予结算发放。

  此外,《方案》对胶州路728号原有承租户的租赁关系的终止及赔偿做了明确的规定,将对承租人按照3个月的房租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并按每户人民币5000元标准另行给予房屋产权人及承租人一次性租房安家补贴。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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