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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楼市二次调控忌因误读乱方寸(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12月16日02:27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11月份房产数据披露后,媒体出现一系列报道和评论,宣称以“新国五条”为核心的“第二次调控”失败,必须尽快进行更强有力的“第三轮调控”。12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房价数据后,对二次房调的抨击声浪进一步高涨。如每日经济新闻12月3日发表叶檀文章《房地产调控失利?三次调控势不可免》;经济参考报12月6日发表文章《网民担忧房地产二次调控再成“空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称“二次调控大势已去”等等。

  先看几组数据,中指院数据:“11月我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较上月上涨0.82%。”统计局数据:“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涨幅比10月份缩小0.9个百分点。”

  这两组数据表明,11月份房价虽然与去年同比有较大涨幅,但与10月份环比,则是在10月份较9月份环比增幅大幅回落的基础上,继续维持了很低的变化。这意味着自9月29日前后的新一轮调控以来,房价涨幅在基本面上已经得到有力抑制,二次调控收效明显。

  另外两组最新数据也有利证明了笔者的解读。一是中房信息集团数据:11月上海新房供应量达到9698万平方米,环比回升30%。但成交量却环比下滑28%。二是最新发布的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1%,比上月引起严重关切的4.4%涨幅又有大幅上升。相比消费指数,11月份的房价环比增幅显然是非常小的。

  眼下宏观经济社会形势复杂,越来越难以承受和容忍宏观经济决策失误的代价,房地产政策的利弊得失对宏观经济影响重大,决策面不能因一些专家学者几乎一边倒的严重误读乱了方寸、失去章法,导致难以补救的决策失误。 孙宏志 独立地产评论员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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