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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砍手抢劫团3月作案100多起 嫌疑人称为好玩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12月17日09:28

  本报记者 苑长军 通讯员 何光荣 兰涛

  3个月作案100多起,团伙7名嫌疑人均被刑拘

  骑着燃油助力车作案,先砍人再抢劫,一团伙流窜于南宁市各城区,实施砍手抢劫。3个月来,该团伙疯狂作案100多起,砍死一人,砍伤数十人,涉案金额50多万元。南宁警方深入调查两个月,终于打掉这个团伙,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另一人自首。12月16日,7名嫌疑人被刑拘。

  出现多起砍手抢劫案

  9月底的某天凌晨2时许,黄先生和女友搭乘电动车行驶到南宁市白沙大桥,突然被一辆燃油助力车拦住。助力车上有3名男子,其中两人下车后,分别将砍刀架在黄先生及女友的脖子上,大喊“把钱拿出来”。

  黄先生为保护女友,立即反抗。一抢匪挥刀砍伤黄先生的手臂等部位,抢走500元现金、两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车。

  10月中旬的一天,谭先生骑电动车途经东葛路飞凤菜市时,被一辆助力车拦住。助力车上的3名男子掏出砍刀砍谭先生,谭先生弃车跑掉,才躲过一劫……

  9月至11月,辖区发生数起砍手抢劫案件,引起青秀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因为种种原因,民警未找到有效的线索:案件多发生在半夜或凌晨,无法找到目击者;受害者一时惊慌,看不清抢匪的相貌特征;抢匪流窜于南宁市各个城区作案……

  一男子凌晨被砍死

  12月3日凌晨4时许,南宁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称:“救命啊,我在葫芦鼎大桥。”接警员多次询问其他情况,对方未作回答。紧接着,又有一名男子报警称:“在葫芦鼎大桥,一男子躺在路中央,好像出事了。”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躺在路中央的男子身中数刀,已经身亡。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督办函,要求尽快破案。青秀警方成立专案组,将此案交由刑侦二大队调查。

  民警调查后发现,死者陆先生是某夜总会管理人员,常于凌晨3时许下班,均途经葫芦鼎大桥回家。此案案发时间为凌晨4时许,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根据受害人身中多刀,及其电动车不翼而飞等情况,专案组断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警方成立4个调查小组,对辖区重点地段开展大面积的摸排。警方还对辖区近段时间发生的30多起抢劫案进行串并和梳理,发现这些案件均发生在凌晨,受害人均为骑着电动车的男女,犯罪嫌疑人均为3名男子,他们骑助力车、手持砍刀抢劫。警方认为,抢劫杀人案与这些抢劫案极有可能是一伙人所为。

  围追半小时抓获三人

  12月6日凌晨4时20分,4个调查小组在葫芦鼎大桥附近守候,突然有一辆燃油助力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助力车上有3名男子,与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相似。

  一个调查小组迅速驱车跟踪,等待最佳时机,同时通知另3小组围追堵截。3名男子似乎察觉有人跟着,开着助力车一路狂飙:从葫芦鼎大桥到白沙大道,右转到星光大道,过邕江大桥,再走民族大道。

  当天凌晨5时许,这辆助力车辗转行驶到北大新阳路口,车上3人准备换驾驶员开车。

  与此同时,4个调查小组通过对讲机联系,不断向助力车靠拢,最终在北大新阳路口形成包围圈。民警见抓捕时机成熟,表明身份进行排查,岂料对方抽出砍刀抗法。民警朝天开枪示警,这3名男子拔腿就跑,但被4路民警围堵落网。

  民警从3人身上搜出一把尖刀和一把砍刀。经连夜突审,警方确定这3人就是伤人抢劫系列案的犯罪嫌疑人。

  疯狂作案一百多起

  审讯过程中,民警掌握了该团伙其他成员藏匿的具体位置和相貌特征。6日下午,民警在西乡塘区某招待所抓获另3名嫌疑人。10日,该团伙一嫌疑人何某到公安机关自首。民警在北湖路一民房中,抓获了收赃的嫌疑人叶某。

  7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自今年9月以来,由李某兄弟两人纠集他人,在南宁市各大城区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

  据查,该团伙成员均为武鸣人,年龄在18岁至24岁,因是老乡和上网的关系聚在一起。嫌疑人均无工作,喜欢在一起吃喝玩乐,甚至吸毒。他们没钱玩乐,就想到抢劫。他们作案时自由组合,利用事先抢来的两辆燃油助力车做工具,分为两组作案,作案时间多在凌晨2时至4时。嫌疑人抢来物品后,就拿到黑车交易点销赃,再平分赃款。

  据了解,8月以来,该团伙持刀抢劫作案100多起,杀死一人,砍伤数十人,涉案金额50多万元。目前,警方已查实该团伙作案80多起。

  抢劫多选择凌晨时段

  12月16日,记者采访了系列恶性抢劫案19岁的嫌疑人李某。

  记者:“每次抢劫都要砍人?”

  李某:“每次抢劫都去砍人,但不是每次都砍伤人。有的受害者很‘老实’,一见我们抢劫,就交出所有的东西,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没有砍人的必要;有的见我们拿出砍刀,转身就跑,我们砍也砍不到,就直接抢走受害者的电动车。大多数受害者被我们砍伤。我们砍人的原因是担心对方反抗和被抓,就将对方砍伤,对方就没有反抗能力,这样才好抢劫。”

  记者:“你们选择什么时候作案?”

  李某:“凌晨时段,人很少,巡逻的警察也少。因此,我们见人就抢。”

  记者:“为什么抢劫?”

  李某:“好玩啊!也为了搞些钱,好上网和吃喝。”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凌晨时段,最好不要单独出行,尽量结伴而行。如果遇到抢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借机向他人求助和报警,千万不要盲目反抗,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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