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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土地承包应承担相应预防治理水土流失责任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20日16:52
  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常红 贾玥)今天,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审。草案规定,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应当承担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

  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在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内容。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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