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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二号拟重组央企稀土业务 资产可能超百亿元

2011年01月05日09:32

    来源:山东商报

  “关于央企稀土资源重组,国家主管部门如商务部、国土部等,都将会有统一口径。目前,大家都在等进一步的战略规划。”1月3日,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

  1月1日有媒体报道,中投二号(即国新公司)已经持有五矿股份的股权,接下来将持股中国铝业,并对这两家央企的稀土资源进行整合,打造一艘中重稀土的航母。

  此次稀土资源重组涉及到两家央企,五矿股份与中国铝业,中国有色尚未涉及。据记者了解,由于中投二号将重组中国铝业的稀土资产,这意味着已经筹备一年多的江钨集团公司上市将搁浅。一旦中投二号将五矿股份与中国铝业这两家央企的稀土资产进行合并重组,其资产规模将达到数十亿元。随着后续的进一步并购,其资产规模很可能将超百亿元。

  至于为何由中投二号承担重组央企稀土资源的任务?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国家战略的统一规划,并非由国资委单独决定。该人士认为,特别是在出口方面,随着商务部进一步压缩稀土出口总额,业界对国家战略的理解是,正在“收紧”。

  中国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透露,国土部正在研究稀土资源采矿权的改革措施。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很长时间未再发放稀土采矿权证。业界人士指出,未来几年我国将针对稀土的供应从开采源头上进行缩减。

  另外,中国稀土协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正在等待国务院的批准,最快将在2011年5月初挂牌。

  “在各种现实情况下,由掌握经营、资金等多方面优势的央企扮演主角来整合稀土资源,实际上是唯一可行之路,这也体现了国企制度设计的重要目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表示,2009年我国稀土产量为12.48万吨,供应了全世界95%以上的需求,即使不考虑稀土的战略价值,以如此优势而未能掌握定价权,“这是不可容忍的”。

  之所以落到如此局面,重要原因之一是资源的经营控制权过度分散。在现行安排下,通过央企来集中整合稀土资源,地方政府可能会在经济利益上蒙受一些损失。基于此,资源开发企业需要给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留下合理份额的收益,不仅用于当地居民、员工的补贴,另一方面也可用于修复当地环保和培育未来的替代性新兴产业。

  “关于稀土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早在去年9月6日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相关政策。”前述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201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将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六大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业内人士预测,在上述兼并重组政策的引导下,到2015年国内稀土分离加工企业将由100多家减少到20家,稀土深加工技术有望得到较快发展。“显然,在这一过程中,央企存在较大的资金与政策优势。”梅新育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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