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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件百姓提案出炉 关注老年公寓建筑标准

2011年01月06日04:46

  来源:山东商报

  省政协和本报联合推出的“民声连线”,昨天收到第一件百姓提案。济南市民郑先生把自己写的“提案”,很认真地从电话里口述了一遍。这是一个关于老年公寓的“提案”,对于这样的提案,我们将送上省两会,或由政协委员将其吸纳进去。同时欢迎大伙提交更多“百姓提案”,或许,一些民生问题的解决就会有你一份功劳。

  欢迎您参加“民声连线”活动,来电请拨打(0531)88197656(上午9:00到下午4:00);发送短信,移动用户请发送至106573016619,联通和小灵通用户请发送至13475409922;也可登录山东新闻网https://bbs.sdnews.com.cn参与民意调查,填写百姓提案。“民声连线”还推出征集“百姓提案”活动,请对所关注热点有较深研究的民间智囊一展所长。省政协将在适当时间评选10名优秀百姓提案者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件

  “百姓提案”出炉

  现在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突出,建设老年公寓迫在眉睫。根据济南市2008年公布的数字,有证的老年公寓有50多家,加上没证的估计至少有八九十家。根据自己管理老年公寓的经验,公寓价格合理、服务水平也还不错,入住100来人问题不大,老年公寓的市场需求很大。

  根据不同的收费标准,每个月每位老人收费从700元到1400元不等,这些收入足可保证公寓的正常运转。从经济角度分析,老年公寓市场化运作并不难。

  但现在的问题是,老年公寓至今没收费标准,床位费、护理费、餐费都是管理者自己定的(冬天加上取暖费)。老年公寓也没有管理标准、护理标准、公寓房屋设计标准、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素质标准等。

  没有标准就容易乱,也存在安全隐患。据我调研,有些地方老年公寓伙食很差,有的郊区老年公寓自己烧炉取暖,白天温度还可以,到了晚上就很冷,老人很受罪。

  综合以上观点,建议省民政部门和老龄委共同出台建设、管理老年公寓的软硬件标准。应根据不同的条件,将公寓分成一二三类,按级别定出不同的收费标准。此前,有人建议国家应对老年公寓给予一定补贴,保证他们的健康发展,我调研后认为,国家给不给补助还不是特别紧迫,现在都是市场经济,服务好、质量好,市场就会接纳。政府的责任,抓好质量管理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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