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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北孚集团等四起上市公司处理决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1月07日07:54
  中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赵巍)据经济之声报道,中国证监会昨天(6日)下午公告了北孚集团等四起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证监会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各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守法,诚信自律,切实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证监会通报的两起内幕交易案件分别是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个人内幕交易“ST兴业”股票案和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起案件均为上市公司负责人利用内幕知情的便利在公司重组方案公告之前购买有重组计划的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相关责任公司及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北孚集团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董事长秦少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市场禁入5年;对倪锋处以15万元罚款;对柳驰威处以3万元罚款。另外一起是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证监会决定对张小坚处以6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依法处理“SST集琦”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证监会还公告了对两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经过调查与审理,依法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和滑轮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决定,对相关公司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由于四川金顶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9年1月7日发生的4000万元对外担保信息以及在2008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借款信息。证监会对四川金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四川金顶时任董事长陈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另外,华伦集团累计卖出“四川金顶”1827.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3%,减持超过5%。因华伦集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证监会决定,对陈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因华伦集团破产重整,不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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