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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肉霸”黑帮主犯王东明涉黑案今一审开庭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18日21:16
  重庆王氏“肉霸”黑帮主犯王东明涉黑案一审开庭 4名“保护伞”出庭受审

  新华网重庆1月18日电(记者朱薇)非法控制重庆多个区县猪肉屠宰、销售市场的重庆王氏“肉霸”黑帮日前被绳之于法,首犯王天伦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该组织另一名主犯王东明涉黑案18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合川区公安局四名干警涉嫌充当黑帮“保护伞”同时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以来,王东明及王天伦(已判刑)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王天平、李沧海、张应、杨玉华等人(均已判刑)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合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对合川部分区域的生猪收购市场和重庆市高新区渝洲交易城等八个农贸市场猪肉销售市场的垄断和控制,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自1999年以来,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王东明及王天伦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天平、李沧海、张应、杨玉华、李德勇为积极参加者,以唐友彬、彭刚、王洪伟、李伟、刘朝忠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永红食品公司、今普食品公司为依托,在重庆市合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地,通过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利用其包庇、纵容,在长达十年时间内持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和对生猪收购、猪肉销售行业的非法控制。

  在今天的庭审中,王东明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项罪名。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合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原队长黄崇军以及该局民警杨长彬、徐卫红被指控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出庭受审。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悉,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王天伦等2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团伙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肉霸”王天伦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0年2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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