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建议,根据《物价法》相关规定,对燃油附加费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收费价格理应进行听证,不能以什么所谓“临时性”收费为借口来躲避听证环节。“即使是临时的收费项目,如果收费超过一年的,那么一年后应主动启动听证程序。”
孟浩同时提出,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凡涉及民生产品及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时,均应公布其经营收入与成本。例如此次加征的收燃油附加费,应公布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收入与成本。
针对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孟浩建议,在既有的“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联动分担机制”以缓解由于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如政府财政补贴多少,相关企业与经营者分担多少,社会百姓承担多少等等,而不应该将燃油价格上涨的压力转嫁到老百姓身上,让老百姓埋单。
省人大代表赵广军在省人大会议分组讨论上则建议,参考其他大城市出租车价格,政府部门举行价格听证会,考虑将出租车价格起跳价调整到10元,取消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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