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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建议 拆迁可尝引入“第三方力量”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11年01月23日07:06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杨丽萍 李舒瑜 甘霖 秦小艳

  过去一年,因拆迁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省政协委员刘立平在他的提案中就建议在城市拆迁中引入“第三方力量”。

  刘立平委员的原话是这样的:“招募那些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民意基础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民间第三方拆迁协调小组。他们可以每一届五年,可以通过公示的方式加以确认,可以是民间机构加以推荐,可以被拆迁的业主推选。”

  刘立平委员认为,城市化进程中,拆迁无可避免。且不论这民间拆迁协调小组在当今的国情下是否切实可行,至少提供了另一个解决矛盾的思路和方法。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矛盾最终会演化成恶性事件,就是“迷”在里面的“当局”双方已看不到一丝“清”的希望和光亮了,在这种“绝地”里,如果有一个双方都比较信任的“清”者出来协调协调,将一丝丝的光亮带进“绝地”里,矛盾“量变”到“质变”的临门一脚,会被这个“清者”阻挡回去,甚至最终化解掉这个矛盾。

  这当中,最为关键的是,这个“清”者必须真正是个“清”者,如果他也混沌一片,不公平正义,这个“第三方力量”有可能被矛盾双方的任何一方所利用,最终不仅无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越发激发了矛盾。

  对此,刘立平委员说,这个第三方必须是利益无关者,其本身在他专业领域里取得杰出成绩,愿意主持正义,愿意帮助政府和被拆迁公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他们是无工资报酬的志愿者,他们对媒体直接发布消息,他们会主动考虑政府的合理要求,他们会寻找新的解决办法,提出折衷的利益补偿办法,通过主动的沟通、交流和分别说服,达到矛盾双方坐到一起,各自妥协,解决矛盾和纠纷。”

  记者点评

  建设“幸福广东”,很重要的一点是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后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民间组织这些“第三方力量”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越来越显现,越来越成为沟通政府与民众的桥梁与纽带,诸如刘委员提出的“民间第三方拆迁协调小组”这样的新组织会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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