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欢度2011年春节 > 11春节消息

北京除夕夜45条路短时禁行 为方便市民燃放烟花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2月01日01:49
  本报讯 (记者甘浩)为方便市民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五环内将有45条道路实行机动车短时禁行措施。市烟花办负责人表示,短时禁行时间为2月2日当晚23时45分至3日0时15分,均为五环内居民居住较集中、燃放人员数量多、远离八类禁放点的小区周边道路,以方便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前期,市政府烟花办组织市公安局交管局、消防局及城六区政府烟花办,多次对除夕夜五环路内选定小区周边道路采取短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措施进行研究,并进行了实地勘察,最终确定47个小区周边45条道路,在2月2日当晚23时45分至3日0时15分实行短时禁行。

  交管局将派出力量对拟封闭的道路采取短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措施,以方便市民前往燃放烟花爆竹;消防局组织足够数量的消防力量和灭火设备,并在上述道路周边做好巡逻备勤及灭火救援的准备;市市政市容委组织环卫部门及时做好上述道路的环境清理工作;禁放点主管部门加强上述地区周边八类禁放点的看护。

  此外,城六区政府提前对道路周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草地、树木等易燃物提前浇水进行阻燃处理,提前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家)委会开展疏导工作,安排力量提前清走附近车辆,避免发生突发问题,对道路周边小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周边人口稠密的小区居民到封闭的道路燃放烟花爆竹,并组织秩序维护,劝阻不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在维护秩序的同时组织足够数量的消防力量,并配备沙袋、扫帚、铁锨、灭火器等灭火、救援器材,在封闭的道路周边做好巡逻备勤,随时处置突发火情,并立即进行扑救。

  各区县政府烟花办可在做好上述地区燃放秩序维护的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划定部分道路引导市民前往燃放烟花爆竹。

  安监

  烟花零售发现隐患218项

  部分摊点未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北京市安监局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569家,发现问题隐患218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7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销售点销售区与储存区未按照要求进行有效隔离,摊点安全距离不够,超量储存,未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等。

  据介绍,临近春节,北京市安监局连续几日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突击检查。1月29日晚,检查中发现,位于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一处零售摊点,大门上锁,值守人员不见踪影,无人看管,未按照要求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

  1月30日上午,东城区安监局会同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被查摊点摊主(法人)进行了约谈,摊主承认违规。随后,东城区组织辖区内4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召开现场会,对烟花爆竹销售过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强调。目前,安监、工商部门已对该摊点暂扣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备忘

  禁放距离违规至少罚款200

  今年,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就禁放点的禁放范围进行了规定,包括医院、幼儿园、敬老院、车站等禁放点,都划定了具体禁放范围。此次明确禁放点的安全距离,在全国尚属首次。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公安部门将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提示

  八类禁放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

  5.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设施;

  8.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作者:甘浩
(责任编辑:黄海)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