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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房产税缴税超6000元 无法确定计算方法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1年02月01日03:04
  河南商报讯 1月30日上午10时,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该市北部新区地税局人和契税征收点申报入库,购房者购房建筑面积为202.73平方米,剔除免税面积后征收房产税6154.83元。

  该笔税款产生于某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建筑面积202.73平方米,交易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即9941元/平方米,属于应税住房。

  记者从当地消息人士处获悉,该高档房为龙湖集团开发的“江与城”项目,是一套4室3厅3卫的花园洋房。前往契税征收点缴纳该市第一笔房产税税款的,是一个看起来20多岁的年轻人。

  目前北部新区公布的信息没有披露该市首笔房产税的其他细节。

  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重庆于1月28日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目前还无法确认该市首笔房产税应税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根据当地的房产税政策,今后此房屋的业主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且初期的房产税按照交易价格计算,3~5年后,当地的房产税将按评估价格计算如果房价上涨,则其所缴纳的房产税也将增加。

  (据1月31日《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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