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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放令监管不足 非法燃放烟花愈演愈烈(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11年02月10日15:11
春节期间,我市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警数量同比明显增加。
春节期间,我市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警数量同比明显增加。

  春节长假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响声频频,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警数量同比增加,全市至少12位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被炸伤。深圳对燃放烟花爆竹早有明令禁止,然而今年春节非法燃放现象反倒愈演愈烈,究竟是处罚高举轻落,还是群众难以“免俗”?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目击:

    爆竹持续扰民 执法姗姗来迟

  春节期间,本报每天都接到许多市民投诉,反映所在辖区有人大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甚是恼人。2月3日,市民蔡先生反映,除夕、年初一两天晚上,位于福田区新闻路景田南五街的空旷草坪上,一直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最多时有几十号人,还有很多围观者。有的爆竹威力巨大,爆炸声非常吓人。”蔡先生说。无独有偶,除夕夜加班的本报同事,也目睹了当晚烟花绽放的“盛况”,位于新洲路西侧的深圳高尔夫俱乐部片区,爆炸声震耳欲聋,时间长达数十分钟之久。

  记者3日晚10时许前往蔡先生反映的新闻路草坪现场查看,发现果然有很多人在此燃放烟花爆竹,整块草坪上到处散落着燃放后的烟花爆竹残骸和碎纸屑。当被问及是否担心会被处罚时,几名燃放者均表现得有恃无恐。“没人来管的,就算来了,顶多我们走人就是了,难不成还真的罚钱?”40分钟时间里,烟花爆竹声此起彼伏。附近某物业的一位保安员告诉记者,这块草坪是辖区难得的空旷地,这两天不断有人来放烟花,未见有执法人员管过,所以来放烟花的人越来越多。

  当晚,记者就此情况分别向福田公安分局及市城管局12319进行举报投诉。当晚11时许,辖区派出所的一辆巡逻车出现在现场。看到有民警出现,燃放人员纷纷四散离开。约10分钟后,记者接到了来自警方的反馈电话,对方表示现场非法燃放人员已被驱散,并表示未来几天会派专人加强对该点的驻守和巡查力度。

  与此同时,城管部门方面却没有任何音信。直到4日晚7时50分,记者才收到莲花街道执法队发来的一则短信:“我队已到现场进行清理并教育警告当事人,同时我队将加大巡查力度。”

  然而,记者4日-5日又在同一地点连续观察两晚,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依旧。而深圳其他地区也不时传来燃放烟花爆竹的响声。

  危害统计:

  火警有所上升 至少12人受伤

  2月3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夕夜全市火警数量同比明显上升,超过半数以上是由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春节长假期间,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消防类报警同比有所上升,多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阳台、衣物、草地、垃圾等火灾隐患,所幸未造成大的灾害。

  而记者调查获悉,大年初一晚上,福田香梅路香逸名园华逸阁13楼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数十名居民被紧急疏散。事发后,3辆消防车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据现场目击者称,13楼住户回老家过年,火灾疑为楼下燃放的烟花爆竹引起。

  市120急救中心的统计则显示,整个春节期间,我市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重特大伤亡事故,但个别市民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事故确有发生。记者昨日连续走访北大医院、市二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多家大医院,了解到上述医院春节期间收治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病人数量为12人。伤者当中多数是成年人,个别为儿童,受伤部位多为面部、手臂等,其中有两位伤者被烟花爆竹直接或间接炸伤眼睛,还需进一步手术治疗。

  市民心声:

  加大处罚力度 坚决革除陋习

  连日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50位市民,其中43人明确表示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杨小姐说:“抛开爆竹烟花可能带来的火灾、人身伤害不说,燃放产生大量的烟雾、残骸垃圾,对整个城市的环境都是伤害。而且如今有些人为了炫富大肆燃放,这样的陋习真的不应该沿袭。”

  市民张女士提出应该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及教育力度。“自从深圳禁放烟花爆竹之后,事故确实少了,效果都看得到。但每年还是有人‘顶风作案’,我们都希望看到执法部门能有所作为,加大对非法燃放的查处,莫让处罚变成一纸空文。”

  相关部门:

  提高管理水平 不留执法盲区

  早在1991年1月1日起,深圳市就开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是全国最早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近300个城市之一。近年来,北京、天津等100多个城市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市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不容置疑,深圳目前不会效仿其他城市由“禁”转为“限”,对燃放烟花爆竹仍然说“不”。

  该负责人坦承,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手段滞后,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还没有达到快捷反应、及时处理、全覆盖、全天候管理的目标。目前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主要有3个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查堵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乱摆卖销售、燃放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制度等。这些部门的工作往往环环相扣。如果源头没堵住,必然就有销售,有销售肯定就会有人燃放。因此,应使多个部门管理构成一张严密的防护网,在时间、空间上不留执法盲点、盲区。

  该负责人表示,从执法上看,以往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在“城中村”、旧屋村最为严重,目前在部分豪宅区也呈愈演愈烈之势。这些地区存在一定的执法难度,比如城管执法车辆难以进入,而且燃放烟花爆竹也就几秒钟的瞬间,难以抓住违规者的现行。另外,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小孩居多,因是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只能没收爆竹并进行批评教育。此外,根据政府相关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但考虑到春节期间,执法多以教育为主,这样也易导致违法者违法成本低、不惜再放爆竹的心理。

  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我市警方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一定会依法查处。

  据悉,今年春节期间,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140余人,出动车辆610余辆次,查处违反禁放法规行为15起,个人非法燃放10起,给予行政警告处罚75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39箱。其中,2月4日下午,景田派出所在景田路万科金色家园路段查获一起贩卖烟花爆竹的案件,当场缴获用于运输的微型车1辆,里面装满了各类烟花爆竹。目前,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胡某已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请蔡先生、向先生各领取报料奖100元)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斌 赵新明 文/图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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