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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 2.15万户纳入拆迁计划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2月15日13:49

  本市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五新增项目三年内完成改造其中——2.15万 纳入拆迁计划 棚户区居民

  本报讯(记者李洁)本市进一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将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等矿区及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和丰台长辛店地区等5个项目纳入,涉及居民2.15万户,安置房面积近200万平方米,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任务。

  今天上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市将进一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

  其中,丰台长辛店地区占地133万平方米,为城市棚户区;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和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占地分别为38万、20万、2万、3.8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工矿棚户区。5个新增项目涉及居民2.15万户,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

  据了解,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将经改造主体申请、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此外,今年年内本市将完成通州老城区和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的2.55万户居民的安置工作,落实安置房源80余万平方米。

  其中,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回购36万平方米,拆迁51万平方米,拆迁并安置居民1.3万户;通州老城区,完成1.25万户居民安置;丰台南苑老镇,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和居民、企业的安置,并做好绿化、市政等工作。

  棚户区是指在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使用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全、居住环境恶劣、社会问题突出、采取土地一级开发等市场运作方式无法实现资金平衡且难以改造的区域。

  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补偿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房源可通过新建或收购筹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方式进行。被拆迁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相应保障优先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区县政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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