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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本为中国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提供镜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16日16:28
  中新网2月16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16日刊出评论说,在中国,城市和农村中的老龄群体如何安度晚年?作为老龄化国家的后来者,中国不妨向早在1970年就成为老龄化国家的日本取经,同时,中国应弘扬优良的社会传统与优秀的社会价值,极力避免在日本出现的人情冷漠与社会冷漠,从保健、医疗到福利全方位的打造富有特色的养老体制。

  文章摘编如下:

  目前中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春节期间,一封情真意切的家书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同情,这是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名叫王绍铭的老人,在网上晒出的写给海外留学春节未归孩子的家书。读后让人倍感凄凉,对于空巢老人的境遇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

  中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凸显。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空巢老人的生命质量相对较低”。空巢老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主观幸福感明显低于非空巢老人。

  那么,应该如何应对不断凸显的“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深入研究的课题。中国作为老龄化国家的后来者,不妨向早在1970年就成为老龄化国家的日本取经,汲取经验,吸取教训,创建一种适合中国的养老模式。中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曾指出中国的“空巢老人”使现有的养老体系面临三大挑战:生活保障不足,尤其在广大农村;日常照料服务欠缺;缺乏精神慰藉。笔者认为,这主要凸显了目前养老保障体系与制度、法律的不健全。而在这些方面较为成熟的日本恰恰是中国学习的对象。

  日本的老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老人福利设施与用品开发,护理体系的完善和护理人才培养等等较为健全。日本政府1982年出台了《老人保健法》,规定老人定期体检等,使老人健康得到法律保护。之后又相继出台了《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1989),《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介护保险法》(1997),《社会福祉法》(2001),《社会福祉士及介护福祉士法》(2002),以及《健康增进法》(2003)等。以上一系列有关老年人福利的政策及法律的出台,使老年人的养老、保健、护理等福利政策逐步完善并体系化。

  另外,日本老人可以享受到人性化的社会服务。在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老人的意见、选择和习惯,使政策更具人性化。日本的老年福利设施颇为健全,也不乏老年公寓与老年社区等这些养老场所。老人有选择的余地,各种老年福利用具的设计、生产和租借的种类多,可供选择。同时,日本重视老年福利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很多大学都开设老年福利专业。老人护理教育也自成体系,培养了大量各个层次的专业护理人才,使老人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护理。

  所以,中国要学习的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除了政府该高度重视意外,也要学习日本积极引导企业开发“银发市场”,相应的,也应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倡导、组织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到服务老人的行列中。当然,中国应弘扬优良的社会传统与优秀的社会价值,培养一种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气,极力避免在日本出现的人情冷漠与社会冷漠,从保健、医疗到福利全方位的打造富有特色的养老体制。(侯金亮)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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