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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医坐堂“合法化” 医馆须设“治未病”室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2月17日03:15
  相关背景

  深圳让中医坐堂“合法化”

  2007年7月,深圳成为全国重新开禁试点药品零售企业内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深圳也批准了14家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试点。

  去年7月,深圳实施了全国首部中医药地方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其中出现了一类此前从未有过的医疗机构名称:中医馆,方便社区市民享受多种层次的中医医疗服务。

  本报深圳讯 (记者鲍文娟)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深圳市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简称“《基本标准》”),对中医馆、中医坐堂的行医资质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作为去年7月1日实施的全国首部中医药地方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其提及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备受关注。而此次出台的基本标准,则是对创办者的资质进一步细化规定。其中提出中医馆设“治未病”室更是创新性规定。

  投资门槛:

  降至不少于50万元

  其实,2007年深圳就成为国家“中医坐堂”的试点城市,率先破冰后,深圳的准入门槛也是比较高的。当时要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要申请中医坐诊的中药店还要符合《深圳市医疗机构“放心中药房”II期》标准,其中有诸多“硬指标”,包括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500米,中药饮片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味。

  截至目前,深圳仅开设了43家中医坐堂医诊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处处长廖利平表示,由于先前试行的标准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开设的条件和投入都有硬性规定,限制了深圳坐堂医诊所的发展,“除了2007年首先批准的14家坐堂医诊所,2009年深圳也计划开设60家坐堂医诊所,但是申请的人没有预计的多。”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实施以后,设置投资门槛相应有所降低,以进一步推进深圳中医药进社区。上述所谓的“500米”、“50平方米”、“400味”等指标均降低。

  科室设置:

  创新设置“治未病”室

  不过,投资门槛的降低,并不意味着降低医疗质量。根据此次公布的基本标准,以深圳创新设置的“中医馆”为例,标准要求不得少于3个中医临床科室,根据规定,中医馆设置不少于3个中医临床科室,应设置中药房、煎药室和中医“治未病”室。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要求中医馆必须开设中医“治未病”室,且必须配备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和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各1名等。“治未病”的概念来自于中医四大经典之首《黄帝内经》“上工治未病”的理论思想,主要是指好的医生可以看出即将发生的疾病,帮助病人在疾病出现之前防止它的发生,在疾病出现之后防止它的变化,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防止病情恶化。

  “"治未病"室,是此次新增的要求,也是为了在全市建立基层"治未病"预防网络的需要。”廖利平说。

  医生资质标准降低:

  考验深圳卫生监管水平

  在医生资质方面,昨日公布的《基本标准》更是有着详尽的规定。中医馆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还配备4名以上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师,其中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和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各1名。

  中医坐堂的人员配备方面,比中医馆略低。《基本标准》也规定了诊所设置的临床科室不得超过2个,必须配备1名以上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中医师。

  记者了解到,这跟2007年的试点标准相比较,对于医生的资质标准大大降低。当时坐堂中医的准入资质也很严格,只有中医药专业、具有大学学历、任主任医师以上者才可在中药店行医。而此前,也有不少中医专家也表示,此次门槛的降低,也是对深圳卫生监管的考验。

  “有上述要求为了更好满足市民对中医药的需求,促进中医药进社区。”廖利平说。

  作者:鲍文娟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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