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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战两大贪官 涉案者家属曾出30万买其人头

来源:检察日报
2011年02月18日01:34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郑建湘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郑建湘

2000年郑建湘对阵当时的“重庆第一贪”胡启能
2000年郑建湘对阵当时的“重庆第一贪”胡启能

2010年刘信勇刷新了“重庆第一贪”纪录
2010年刘信勇刷新了“重庆第一贪”纪录

  “我们北上南下找胡启能贪污的证据,在北京遇到罕见酷热,在广东又遭遇少有的寒流……”这是郑建湘回忆起十年前办理胡启能案时的第一印象。

  郑建湘干脆抱着和同事们经过几十个昼夜,辛苦得来的证人证言,以及从半个房间中整理出来,高逾半米的涉案材料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放在刘信勇面前。刘信勇一看这阵势,一下子愣住了。

  他总是对办公室的年轻同志说:“他们找我们,无非就是为了送钱,只要单独出去见了,我们自己就说不清楚了。”

  2011年是郑建湘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当检察官的第13个年头。当过18年兵的他面色古铜,轮廓分明,目光如炬,即便是坐在椅子上休息,也保持挺直的坐姿。郑建湘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从开始干职侦工作,他就养成了记工作日记的习惯。“记工作日记,主要是为方便以后办案时拿来作参考,而且还能对补充案情提供帮助。”他的日记本里记录了十余年来自己办理过的大小案件,其中有两件案子的“主角”特别引人注目:一个是2000年初,当时被称为“重庆第一贪”的胡启能,另一个就是十年后刷新“重庆第一贪”纪录的刘信勇。

  克难

  1999年底,郑建湘被抽调参办重庆市农资公司原总经理胡启能贪污案,这是郑建湘与重庆巨贪的首次交锋。

  “我们北上南下找胡启能贪污的证据,在北京遇到罕见酷热,在广东又遭遇少有的寒流……”这是郑建湘回忆起十年前办理胡启能案时的第一印象。

  胡启能觉得自己在作案时,已将所有蛛丝马迹抹掉了,拒不承认贪污,甚至在2000年春节前夕写信给自己女儿道:“不必担心,我会回家过年的。”

  为找到胡启能犯罪的证据,郑建湘前往与重庆市农资公司有贸易往来的广州一家公司,可这家公司负责人顾虑重重,始终不肯为侦查工作提供方便。

  郑建湘在这家公司泡了三天,终于获得该公司与重庆市农资公司的交易账目。他和战友将两家公司的账目逐一对比,发现有100多万元的差额未在市农资公司的账上体现。

  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郑建湘相信,凭着这个材料就能说明,胡启能肯定有问题。拿到这个关键证据,老家在广东湛江的郑建湘,顾不得回家看看年迈多病的父母,便急忙赶回重庆。

  当办案组就该问题讯问胡启能时,胡启能理直气壮称,他预测到农资行业将不景气,所以截下这部分钱,交给在银行工作的女儿胡雪梅保管,以备公司急需。

  “国家公款能交给私人保管?”郑建湘追问胡启能,胡启能无言以辩,却拒绝交代赃款去向。

  为找到胡启能赃款的藏匿地点,办案组立即对因涉嫌窝赃而被拘捕的胡雪梅进行调查讯问。但办案组干警问了十多次,胡雪梅都闭口不语,只是死死盯着办案人员,调查陷入僵局。

  郑建湘昼夜翻阅有关胡雪梅的所有记录,发现每次农资公司与广州方面进行交易后,胡雪梅都会跑到广州去一次。“这太巧合了吧?”他想。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农资公司每次和广州方面完成一笔化肥交易,你随后就要飞到广州去一趟?”2000年1月底的一天,郑建湘一针见血。一直闭口不言的胡雪梅,突然全身颤抖。

  此后的三个多月,他和战友们一起,对北京、广州、深圳、重庆所有的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了拉网式的调查。最终克服重重困难,查获了胡启能子女藏匿于广东境内的9个保管箱,依法扣押了全部赃款。

  2003年10月,贪污1191万元的重庆巨贪胡启能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当时,媒体称胡启能是建国以来的“重庆第一贪”。此案也是重庆首例被告人拒不认罪而被判处死刑的职务犯罪案件。

  “此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贪官,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媒体如是评价。

  再战

  十年前的“重庆第一贪”被郑建湘及战友们斩落马下后,郑建湘没有料到,十年后他还会与刷新“重庆第一贪”纪录的另一个巨贪刘信勇交手。

  2009年3月初,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收到一封举报信:渝北区原副区长、重庆科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刘信勇聚众赌博,数额巨大。信中提到,刘爱打麻将,打得大时,一局输赢可达三四十万。

  “当时坊间传闻,刘信勇大量受贿,身家上亿,打牌输赢很大。但却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我们也不能当面找人来问。”郑建湘说,他们只能隐蔽地在渝北空港,查阅各种合同凭证,以及到银行查询刘信勇和家人的银行交易记录,以此排查刘信勇违法犯罪的线索。

  “合同凭证堆起来起码有五六尺高,我们足足看了半个月。后来,调查了一些与刘信勇过往甚密的企业老板。这些老板称,刘信勇打牌最大的一次,每把输赢以40万计。如果刘信勇打牌输了,就会"加码";他赢了,就会托称第二天要开会,然后溜走……如此看来,刘信勇的问题很大。”郑建湘的日记反映了当时他和战友的判断。

  2009年3月中旬的一天,郑建湘和战友一道查看银行记录时发现,刘信勇妻子的银行账户上转账200万元,分别支付到一名叫刘全(化名)与一名叫陈强(化名)的人的账户上。

  郑建湘和战友经过调查,发现刘全和陈强都是建筑老板,而且刘全还涉及到向渝北空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邓跃东行贿的问题。“我们分析认为,刘全极有可能跟刘信勇有着某种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此刻,找到刘全成为调查的关键。

  3月21日,郑建湘和战友获悉,刘全在一高尔夫球场与朋友打球,遂前往该球场蹲守。当日下午,一群人走出球场,他们获悉刘全就在其中。办案人员果断上前,向他表明身份,刘全顿时泄气:“我知道,你们迟早都要找来。”

  刘信勇初到案时,郑建湘并没立即接触刘信勇,而是在外围收集和固定了大量证人、证言,以及相关书证。在准备好后,郑建湘开始正面接触刘信勇。

  “第一次见面,他抽着烟,一副很不在乎的神情。他总说,自己是做生意赚的钱。”郑建湘说,他们查到刘信勇与几位企业老板合伙开公司,刘信勇出资1500万元,却占有这家资本金为1.7亿元的公司15%的股份,用占“干股”分红的方式,他“少投资多分利”,一次性受贿就2221万元。郑建湘称,“后来,我们从那些企业老板处了解到,刘信勇少出的钱,全由他们摊派补足。”

  “公司做生意赚了钱,我拿的是分红,不能算受贿。”刘信勇接受审讯时要么如此狡辩,要么干脆不予回答问题。

  “怎样才能突破刘信勇的心理防线,让他如实交代自己罪行呢?”郑建湘和战友们思考着……

  在第十三次交手时,郑建湘决定和刘信勇进行正面的短兵相接。他干脆抱着和同事们经过几十个昼夜,辛苦得来的证人证言,以及从半个房间中整理出来,高逾半米的涉案材料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放在刘信勇面前。

  刘信勇一看这阵势,一下子愣住了。

  郑建湘趁势发问:“你说,你正常做生意,为什么你只出了1500万的资金,却要分15%的利润?你看看这些法律法规,是如何认定你这种行为的?”

  面对郑建湘的步步紧逼,刘信勇沉默半晌,咽下一口唾液,最终低头说:“我承认,我以前帮过那些老板,我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占“干股”),占点他们的便宜。”

  刘信勇沮丧地低下了头。经过几个月的封闭办案,办案组查明,刘信勇受贿共计人民币3160万余元,刷新了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的纪录,成了新的“重庆第一贪”。

  2010年2月,刘信勇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规矩

  在反贪这片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金钱的诱惑、人身的威胁,随时可能出现,但这吓不倒真正的战士。

  与职务犯罪分子针锋相对的较量,往往表现为权与法、人情与原则的较量,是否敢于碰硬,是决定案件办理成败的关键。十年前,胡启能的女儿胡雪梅就曾放言“三十万元买郑建湘的人头”,这样的威胁更加激发了郑建湘的斗志,让他更加忘我地投入到侦破案件中。

  十年里,除了这样的威胁,更有数不清的糖衣炮弹。

  有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给郑建湘的办公室打电话:“郑检察官,我们出去喝喝茶,交换一下意见,你办公室人多,不好说的……”

  对此,他总是义正词严地回答:“有什么不好说的,有什么事情到办公室来说,我们有办案纪律,不能坏了规矩!”

  而事后,他总是对办公室的年轻同志说:“他们找我们,无非就是为了送钱,只要单独出去见了,我们自己就说不清楚了。”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郑建湘不是不差钱,恰恰相反,他的岳父肾脏衰竭,每周都要透析,去世前在医院躺了整整四年,高额的医药费,早就压得这个普通的家庭步履维艰。然而,再苦再难,这个铁打的汉子也从来没有吭过声,依然全心扑在办案上,从不让私情、私利、私谊影响工作,从不受找上门来为当事人说情送礼的熟人、朋友干扰。

  “规矩”,这两个简简单单的字眼,从他的口中说出,是那么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这是一个检察官的办案原则,更是一个检察人的立身之基。

  遗憾

  十年磨一剑。几本厚厚的笔记本,详尽地记录了郑建湘从检十三年来所度过的日日夜夜……

  侦办殷登贵案件时,他的脚受了伤,缝了5针,但他在家仅休息了三天,伤口还没拆线就到院里上班。伤口刚一拆线,他就赶到开县、万州出差取证。在去开县三岔河煤矿取证的路上,由于大雨,泥泞的煤矿道路坑洼不平,遇到大坑车不能通过时,他不顾腿伤,下车和战友们一道冒雨搬石填坑,按时抵达目的地,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侦办李光述案件时,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他凭着极大的勇气,与嫌疑人斗智斗勇,一举突破时任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公司总经理(副厅级)李光述受贿55万元案。

  2006年,他在自己女儿高考前,被抽调到特别办案组长达三四个月。他没有时间照顾生病的亲人,没有时间辅导女儿的功课,但2006年本院立案查办的4位厅官的承办人名单上,他的名字赫然在簿。

  ……

  在郑建湘的日记中,有平凡的坚守,有刻骨的记忆,有动人的故事,有艰辛的足迹,却没有记下他的终身遗憾:在他查办两个“重庆第一贪”时,父母先后去世,他都没能见上老人最后一面……

  作者:沈义 张程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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