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我国政法机关普建督察制度强化执法监督25个高院88个中院建司法巡查制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21日07:50
  隔改革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动态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记者李娜我国政法机关建立和完善警务、检务、狱(所)务督察及司法巡查工作制度,强化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警务督察制度的诞生。十几年来,督察机制不断健全规,范网上督察工作机制建立。2006年公安部正式实行派驻督察专员和督导组制,2009年派驻督导组制度改为派驻督察队,服务保障公安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成效日益凸显。

  2007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务督察制度。截至目前,全国省市两级检察院已配备了521名专职督察人员,兼职督察人员3780名。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省市两级检察院累计开展14300多次检务督察活动。

  200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并先后派出12个司法巡查组开展司法巡查工作。2010年10月,最高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目前已有25个高级法院、88个中级法院先后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

  2009年,司法部成立警务督察委员会,河北等14个省司法厅(局)、大部分省的监狱管理局、劳教管理局和监狱、劳教所也逐级成立了警务督察机构,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