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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各地限购何以咬定“户籍”不放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2011年02月21日06:02
  按照国务院“国八条”的要求,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统计显示,自“国八条”出台至今,多个城市限购细则均与“户籍”挂钩,其中,北京的外地人买房面临全国最高的门槛,即“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京连续5年(含)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果不出民众所料,最先出台的京版外地人5年限制,在风起云涌的限购运动中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其余几个城市的限购令,无一例外地都围绕“户籍”做文章,以“身份”为核心,界定了外地人购房门槛,对不同户籍实行差别性待遇。不仅在购房数量上与“本地市民”不同,在购房条件要求上也是差异巨大,形成了明晃晃的“同税不同权”、“对外地人不公平”的现实。

  一定意义上讲,所谓“公平”都是相对的,限购令亦如此,毕竟,以户籍区别限购,也正是为了维护公平。因为,本地户籍人口的购房需求显然要比非户籍人口更“刚性”,而投机客、炒房团之类的非户籍投机炒房比例确实又很大。但这样的解释并不值得称道,因为在限购的问题上,最需要追问的是,是否只有用“户籍”来限定购房这一条路可循,各地限购又为何咬定“户籍”不放松?

  一个最简单的理由,“懒政”思维使然。“户籍”成为地方实施限购令的法宝,根源在于工作程序、内容的简单主义倾向。因为在城市管理者看来,一纸“户籍”,辨别“本地人”还是“外地人”简单容易、一目了然,用不着太多耗神,更用不着顶烈日、冒酷暑地去考察实际居住地、经常居住地、工作所在地等若干项目,既能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出,又能落得个行动速度快、办事效率高的美名,各个地方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在限购令上“排外”是一些城市的“歧视”思想的延续。现如今,一线城市人口越来越稠密,而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又带来了诸如公用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压力加剧等现实难题最简单的思路就是把城市不需要的、可有可无的、碍手碍脚的人口赶出城,弃掉城市发展的这些掣肘因素。比如,“凡进城的外来民工学历须在高中或中专以上”、“强制吸纳大量流动人口的小企业或小门店退出”等。

  如此语境下,我们经常看到,大到地方政策,小到买车买房,有什么事情不满意,有什么问题不好解决,一些管理者就干巴利落地以“户籍”为标准将人群加以区分,分别予以授权和准入,人为附加于“户籍”之上种种权利和保障的差别,比如教育中的划片入学、医疗中的医保制度、社保中的福利待遇、按户口购车等,公民的基本权益被垒出高高的“户籍”壁垒。而如今在限购令上又拿“户籍”做文章,无疑是“歧视”的变种。

  国家该用怎样的户口制度促进人口流动,政治、经济上的自由,城市限购令又该以何种姿势挥别“户籍”,这是一个决策问题,也是一个良心命题。真正的楼市调控不是抑制“刚性需求”,而是打击投机炒作;真正的限购令也不是阻挡处于利益链最低端的外地人“居者有其屋”,而是每个家庭在我国任何一块土地上都能“安居乐业”。公民是国家的公民,而不是某个地方的公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每个城市管理者都该拥有的共识。   崔中波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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