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石家庄“开城纳客” 外来务工6个月以上免费落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01日19:08
  中新网石家庄3月1日电(陈林 于明旭)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通报,凡在石家庄县城以上(含小城镇)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从户口迁移申请受理到审批要求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

  据介绍,此次户改主要是针对河北省内人员而实行的特殊户口迁移政策,旨在通过新户籍政策的有效引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各类人才向城镇聚集,以有效促进石家庄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人力资源支撑。

  “新政”进一步放宽了进城落户条件,凡是满足在石家庄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务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中任意一项达六个月以上均可申请办理落户。在该市小城镇务工、经商人员凭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也可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对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对于本地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户口可落入本单位集体户。此外,对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也不符合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的,以及租住房屋的,可在就业、经营、投资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落户。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口,公安部门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对有关材料审批流程和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