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由大会新闻发言人赵启正介绍会议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近两年,多个省市地方党委相继出台文件,促进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这是否表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在以政协为突破口?谢谢。
[赵启正]大家知道,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的工作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叫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已经颁布5年了,各地在贯彻当中都有些创新,如中共浙江省委2009年制定了全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政治协商的制度性文件。
在这之后,还有12个省级或者副省级的党委出台了类似的文件,这些创新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的规程》规定了需要政治协商的内容和主要形式,明确了政治协商每个程序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并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纳入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
他们提出的协商内容,我举几个例子。中共广东省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重要文件要列入事先协商内容,还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建议,区域总体规划、行政区域的重大调整,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等都列入了程序化,事先征求意见和讨论。